加利福尼亚州番茄委员会委员会职权与职责
Section § 78663
本节规定,委员会有权任命自己的职员,例如主席和副主席,以及任何其他必要的职位。委员会还会决定这些职员将拥有哪些权力和职责。
Section § 78664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聘请总裁、首席执行官以及其他必要的员工,例如法律顾问,以实现其目标。如果员工的行为不当,且秘书认为不符合标准,秘书可以要求委员会采取纠正措施。如果委员会未能充分回应,秘书可以暂停或解雇该员工。此外,委员会还可以利用外部管理公司或来自不同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完成其任务。
Section § 78666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设立委员会,就履行其职责提供建议。这些委员会可以由委员会成员和非成员组成。
Section § 78668
Section § 78670
Section § 78672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自行或委托他人对番茄的种植和销售的各个方面进行科学研究。他们可以研究和分析番茄的种植技术、市场推广方式以及分销方法。委员会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随意使用这些研究成果。
Section § 78673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签订合同,以获取和提供制定及运行各项计划和方案所需的服务。这些合同或协议被视为委员会履行本章规定职责的关键。
Section § 78674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从各种来源(包括私人、州和联邦资金)筹集和使用资金,以支持番茄产业。它还可以与其他人或机构进行财务合作,以帮助促进和维持番茄产业。
Section § 78679
本法律规定,委员会和秘书必须对本章所管辖人员的名单保密,只有在法律诉讼中法院下令时才能分享这些信息。
但是,它也要求他们建立机制,让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就影响委员会的非商业事务相互沟通,但不能实际泄露这些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联系方式。
Section § 78681
这项加州法律旨在通过允许委员会收集并分享关于历史番茄包装的信息(例如等级和尺寸),来帮助防止番茄产业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然而,提供这些信息的处理商的身份以及他们报告的数据必须保密。只有行业汇总数据,如总计和平均值,才能公开。收集和分享这些信息的程序需要得到秘书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