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人未能收到选票,不得使全民公决无效。
加利福尼亚州椰枣委员会实施和投票程序
Section § 77811
秘书必须在15天内制定一份有资格就本章实施进行投票的处理商名单。为了编制这份名单,秘书可能会要求各方利益相关者(如生产者、处理商、制造商和县农业专员)提供处理商的姓名、地址以及他们处理的枣椰果数量。这些信息必须在请求发出后10天内提交。
如果处理商不在名单上,他们可以通过向秘书提交一份签署声明来将自己的名字加入名单。不在名单上并不意味着处理商可以免除支付费用或参与投票的义务。
委员会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可以使用这份名单联系处理商,但必须根据秘书的指导方针,提前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合格处理商 投票程序 枣椰果处理商
Section § 77812
本节解释说,某些规定在秘书举行投票且至少有40%的日期经营者参与之前不会生效。这项变更要求:要么65%的投票经营者(他们也处理了上一季大部分的日期)同意;要么大多数投票经营者(他们处理了上一年度65%或更多的日期)同意。
实施公投 日期经营者 公投投票
Section § 77813
秘书负责确定全民投票的持续时间。这个时间可以在10到60天之间。如果最初确定的时间少于60天,秘书可以延长,但总时长不能超过60天。
全民投票期限 初始期限 全民投票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