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752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本条文中的定义适用于解释本章的其他部分,除非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不同的解释。

Section § 7752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将“账簿和记录”定义为与本章所涵盖的活动相关的任何书面材料,例如账簿、合同和文件。

“账簿和记录”指与受本章管辖的活动相关的事项有关的账簿、记录、合同、文件、备忘录、文书、信函或其他书面数据。

Section § 7752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简单地定义了“委员会”一词,指加州林产品委员会。

“委员会”指加州林产品委员会。

Section § 77524

Explanation

本节将“部长”一词明确定义为食品和农业部部长。

“部长”指食品和农业部部长。

Section § 77525

Explanation
“Ex officio”指的是某人因其职位而自动成为某个团体或委员会的一员,但他们在该团体中没有投票权。

Section § 77526

Explanation
本节将“营销年度”和“会计年度”定义为完整的日历年,即从1月1日到12月31日。

Section § 77527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人”定义为不仅指个人,还包括诸如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商号、其他公司,或任何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业务的实体。

Section § 77528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在加利福尼亚州谁被视为木材“生产者”。这包括在木材被砍伐前拥有木材的人,或在木材被砍伐后购买木材的人,特别是如果土地由联邦机构拥有或免税。如果销售合同根据木材的实际体积而非固定金额来支付,那么“生产者”也包括卖方。即使你与销售或购买木材的人有联系,你也被视为生产者。但是,如果你每年销售或购买的木材少于5,000,000板英尺,则不被视为“生产者”。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7528(a) “生产者”指在加利福尼亚州伐木前立即拥有木材的任何人,或在木材被砍伐后首次获得木材法定所有权或受益所有权的人,这些木材来自加利福尼亚州联邦机构拥有的土地,或根据联邦或州法律免征财产税的任何其他人、机构或实体。
“生产者”包括在本州拥有或获得倒木法定所有权或受益所有权的任何人,并且还包括位于该卖方在本州拥有土地上的木材的卖方,如果木材销售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规定根据实际测量的木材体积支付购买价格,且不包含所有权转移条款。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7528(b) 就本章而言,在任何销售年度内,在加利福尼亚州拥有、控制或与任何其他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事木材销售或收购的人有关联的个人,应被视为该个人销售或收购的所有木材的生产者。
“关联方”或“与……关联”指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控制、受控于或与另一个人受共同控制的个人。
“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指导或促使指导任何人的管理和政策的权力。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7528(c) “生产者”不包括在任何销售年度内销售或收购少于5,000,000板英尺(按Scribner Decimal C原木材积规则净计)的任何人,或委员会确定的等量木材的任何人。

Section § 7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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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将“产品推广”定义为在美国和国外对林产品进行的普遍广告和营销。

然而,它明确排除了在国外市场销售的、旨在进一步加工的未加工原木或粗锯木材的推广。

Section § 7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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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一词的定义很广泛,包括任何形式的搜寻、探究、调查或实验,无论是涉及经济、文化还是生物方面。

“研究”指任何经济、文化或生物方面的搜寻、探究、审查、调查或实验,或任何其他搜寻、探究、审查、调查或实验。

Section § 7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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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将“木材”或“林产品”定义为为采伐而生长的树木,无论它们是人工种植的还是自然生长的。它包括私人和公共土地上的树木,以及相关的木制品,但不包括苗圃存货。

“木材”或“林产品”指为最终采伐而保留的任何树种的树木,无论是人工种植的还是自然生长的,无论是立木还是倒木,在私人或公共土地上,并且还包括与其相关的木制品,但不包括苗圃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