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2091

Explanation

在1983年1月1日后的90天内,局长必须制定一份有资格就本章新规定进行投票的小麦生产者名单。为此,局长将要求经营者、县农业专员以及小麦生产者提供本州所有小麦生产者的姓名、地址和区号。这些信息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书面提交。

如果小麦生产者的名字不在名单上,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向局长提交一份签署的声明,证明自己是生产者,从而被加入名单。然而,即使生产者不在名单上,他们仍然必须支付与本章相关的任何适用费用。

在1983年1月1日后的90天内,局长应建立一份有资格就本章实施进行投票的生产者名单。在建立该名单时,局长应要求本州的经营者、县农业专员以及小麦生产者提交所有小麦生产者的姓名、邮寄地址和区号。索取此信息的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该名单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备案。
任何未出现在局长所列受影响生产者名单上的小麦生产者,可以通过向局长提交一份签署的声明,证明其生产者身份,从而将其姓名列入名单。未列入名单并不能免除生产者根据本章支付征收费用。

Section § 720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章的规定在局长于小麦生产者中举行一次被称为“公投”的特别投票之前不会生效。至少40%的生产者必须参与投票。之后,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要么,65%的投票者(且这些投票者销售了上一季大部分小麦)同意;要么,超过半数的投票者(且这些投票者销售了上一季65%的小麦)同意这些规定。

本章规定,除为进行实施公投投票所必需者外,在局长于其进行的公投中认定根据第72091条由局长确立的名单中至少有40%的生产者参与,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之前,不得生效: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92(a) 参与公投投票的生产者中,有65%或以上投票赞成本章规定,且这些投票的生产者销售了所有参与公投投票的生产者在前一季所销售小麦总量的多数或以上。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92(b) 参与公投投票的生产者中,有多数或以上投票赞成本章规定,且这些投票的生产者销售了所有参与公投投票的生产者在前一季所销售小麦总量的65%或以上。

Section § 7209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局长负责设定全民投票的时间范围,该时间范围必须持续10到60天。如果时间范围最初设定少于60天,局长可以选择延长它。局长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额外的步骤来执行全民投票。

局长应确定举行全民投票的期限,该期限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0天,也不得超过60天,并可规定为举行全民投票可能必要的任何额外程序。如果最初确定的期限少于60天,局长可以延长该期限。

Section § 7209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没有收到选票,这不会取消或影响投票结果。

Section § 72095

Explanation
如果主管确认了根据第72092条投出的赞成票,他们必须正式认证这一结果,并通知所有主管处有其联系方式的生产者和处理者。

Section § 72096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如果理事认定未按照第72092条的规定获得所需的票数,则本特定章节的所有规则和要求将不再有效。

Section § 72097

Explanation

本加州法律条款描述了在各区为生产者和经营者设立委员会的流程。委员会一经认证,主任必须联系所有生产者和经营者,组织提名和选举会议。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在这些会议前至少15天收到书面通知,以便选举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认证后,主任应通过邮件联系各区所有生产者,或召集各区生产者会议,以提名和选举人员由主任任命至委员会。主任名单上的所有生产者应在会议日期前至少15天收到选举会议的书面通知。
委员会认证后,主任应建立经营者名单,并通过邮件或召集所有经营者会议,进行经营者的提名和选举,以由主任任命至委员会。主任名单上的所有经营者应在会议日期前至少15天收到任何提名或选举会议的书面通知。

Section § 72097.5

Explanation

如果生产商想被选入委员会,他们需要获得其所在选区内至少六名其他合格生产商的签名,以支持他们的提名。

为具备被选举为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生产商被提名人应向主任提交一份提名请愿书,该请愿书须附有来自被提名人寻求选举的选区内至少六名符合资格的生产商的签名。

Section § 72098

Explanation
在首次委员选举之后,未来的委员将通过提名和选举程序选出。这些程序将由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制定,并且必须获得主任的批准。

Section § 72099

Explanation

在进行公民投票之前,支持成立委员会的人必须提供资金,以支付组织和进行投票的费用。如果投票后有任何剩余资金,将退还给这些支持者。

一旦委员会正式成立,它可以向支持者偿还用于组织投票的资金以及设立委员会所涉及的任何法律费用。

在主管根据第 (72092) 条进行公民投票之前,委员会的倡导者应向主管存入主管认为必要的金额,以支付准备必要清单和信息以及进行投票的费用。
在执行第 (72092) 条规定过程中任何未使用的资金,应退还给向主管存入资金的委员会倡导者。
委员会成立后,委员会有权向委员会的倡导者偿还向主管存入并用于执行第 (72092) 条规定的任何资金,以及在设立委员会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