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202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本条文中的定义适用于解释本章的其他部分,除非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不同的解释。

Section § 72022

Explanation

本节将“小麦”定义为在本州内种植的任何类型的小麦。

“小麦”指的是在本州生产的任何品种的小麦。

Section § 72023

Explanation
在本条文中,“账簿和记录”指的是各种书面材料,例如合同、文件、文书和信函。这些材料与受本章规定管辖的活动有关。

Section § 7202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简单地将“委员会”一词定义为特指加州小麦委员会。

“委员会”指加州小麦委员会。

Section § 72025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委员”一词指委员会的任何成员。

Section § 72026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将“局长”一词定义为食品和农业局局长。

“局长”指食品和农业局局长。

Section § 7202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通过列出从第1区到第13区每个区由哪些县或县的部分组成,界定了加州的具体区域。条款还规定,如果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并发出适当通知,这些区的数量和边界可以更改,但这些更改必须获得秘书的批准,以确保生产者的公平代表性。这些区界不必与县界线一致。

“区”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a) 第1区由锡斯基尤县、特哈马县、拉森县、莫多克县和沙斯塔县组成。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b) 第2区由比尤特县、科卢萨县、格伦县和莱克县组成。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c) 第3区由纳帕县、索诺玛县、约洛县、阿马多县、埃尔多拉多县、普莱瑟县、尤巴县、内华达县、萨特县和塞拉县,以及萨克拉门托县位于J-11公路以北、萨克拉门托河从核桃林(Walnut Grove)到科特兰(Courtland)以东的部分组成。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d) 第4区由索拉诺县以及萨克拉门托县未包含在第3区内的部分组成。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e) 第5区由阿拉米达县、康特拉科斯塔县、斯坦尼斯劳斯县和圣华金县组成。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f) 第6区由默塞德县和马德拉县组成。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g) 第7区由弗雷斯诺县组成。
(h)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h) 第8区由金斯县和图莱里县组成。
(i)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i) 第9区由克恩县组成。
(j)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j) 第10区由圣巴巴拉县、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县、蒙特雷县和圣贝尼托县组成。
(k)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k) 第11区由圣贝纳迪诺县、里弗赛德县、圣迭戈县、洛杉矶县和文图拉县组成。
(l)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l) 第12区由帝国县位于基石路(Keystone Road)以北的部分组成。
(m)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2027(m) 第13区由帝国县位于基石路(Keystone Road)以南的部分组成。
区的数量和任何区的边界可由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投票决定更改,只要向受本章约束的所有人提供适当通知,且委员会的行动经秘书同意,以确保生产者的适当代表性。这些边界无需与县界线重合。

Section § 72028

Explanation
“当然成员”是指委员会中的一员,但没有权利对委员会的决定进行投票。

Section § 72029

Explanation

“经营”指根据第72030条中的具体定义,参与处理商的活动。

“经营”指从事第72030条所定义的处理商业务。

Section § 72030

Explanation

法律将“经营者”定义为从事小麦销售、营销或分销的人。这可以包括生产小麦、购买小麦或替他人销售小麦的人。经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如果是公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需对与小麦业务相关的任何财务义务(例如收取款项或评估费)承担个人责任。

“经营者”指从事小麦销售、营销或分销业务的任何人,无论其本人生产、购买或从生产者处获得小麦,或其代表生产者进行营销小麦,无论是作为所有人、代理人、雇员、经纪人,还是以其他身份。当经营者为公司时,该公司的所有董事和高级职员均应以个人身份被包括在内,且公司经营者根据本章可能承担的任何因未能收取或支付款项或评估费而产生的责任,应包括该公司每位董事或高级职员的相同责任。

Section § 72030.5

Explanation
本节将“处理者”定义为任何能够合法地从农民手中取得小麦的个人或实体,例如留置权人或担保债权人。这包括利用法律权利(例如通过联邦无追索权贷款)来确保获得小麦的公共机构等实体。

Section § 72031

Explanation

本节将“市场研究”具体定义为任何与小麦销售相关的研究。

“市场研究”指与小麦销售相关的任何研究。

Section § 72032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营销季”或“财政年度”定义为从某年5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的时间段。

“营销季”或“财政年度”指从任何一年的5月1日开始并持续到次年4月30日的期间。

Section § 72033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生产者”或“种植者”定义为在加州境内,在过去三个营销季节中的任何一个季节从事小麦生产销售业务的人。要被认定为生产者或种植者,此人必须能够在被要求时提供小麦销售证明。

“生产者”或“种植者”是指在本州内,在此前三个营销季节中的任何一个季节从事生产小麦以供市场销售业务的任何人,并且应在要求时提供商品销售证明。

Section § 720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什么是“生产研究”,具体说明它包括与小麦种植和加工相关的任何研究,但不包括关于如何推销小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