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声明以下各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8902(a) 市场上日益增多的食品产品,其外观、口味及其他物理特性与乳制品相似,经常被消费者误认为是牛奶和乳制品,用于与牛奶和乳制品相同或相似的用途,经常在与牛奶和乳制品相同的场所生产、运输和销售,经常采用与牛奶和乳制品相同类型、尺寸和形状的容器包装,并且是微生物生长和繁殖的适宜介质;但这些食品产品含有除乳脂以外的脂肪和油,并与乳制品结合或不含乳制品。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8902(b) 为了防止和避免此类类似乳制品产品的虚假、误导和欺骗性营销,为了防止消费者之间的欺骗和混淆,以及为了保护公共健康,必须颁布本章,并且局长应不时颁布法规,管理所有此类产品的标签、识别和卫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