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29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销售、赠送、交付、购买或接收任何不符合本部门规定标准的牛奶、奶油或其替代品都是非法的。此外,销售或接收任何通过将牛奶或其衍生物与黄油混合制成并标示为牛奶或奶油的产品,也是非法的。

Section § 329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将山羊奶冒充牛奶销售,或将牛奶和山羊奶的混合物冒充其中任何一种供人食用而销售,均属违法。同样,将牛奶冒充山羊奶销售,或将山羊奶和牛奶的混合物冒充山羊奶销售,也属违法。

任何人将任何山羊奶或牛奶与山羊奶的任何混合物作为牛奶供人食用而销售,均属违法。任何人将任何牛奶或山羊奶与牛奶的任何混合物作为山羊奶供人食用而销售,均属违法。

Section § 32903

Explanation
本法律禁止销售来自未通过结核菌素检测的奶牛或山羊的牛奶或奶制品。该检测必须由特定的合格兽医定期进行,这些兽医可以是来自州政府部门、美国农业部,或经美国农业部批准和认证的。对于生产生牛奶的奶牛或山羊,为确保安全,该检测每年至少需要进行一次。

Section § 3290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销售来自经官方规定检测确认感染布鲁氏菌病的奶牛或山羊的牛奶或奶制品是违法的。

Section § 32904

Explanation
如果畜群中的任何动物出现反应迹象,畜主必须立即将其移走,并使其远离其他牛或山羊。这些动物应按照第5部中从第9801条开始的另一套规则进行处理。

Section § 329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牛奶或奶制品在加州销售的条件。如果牛奶或奶制品来自美国,并且是在具有特定健康认证或类似认证的区域生产的,就可以销售。此外,来自外国的奶制品如果能证明它们来源于经过检测并确认没有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等疾病的动物,也可以销售。

Section § 3290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出售、赠送或交付,或明知而购买或接收任何不纯净、肮脏、不洁、不健康、不新鲜或以任何方式掺假的牛奶或奶油是违法的。它也适用于由这类牛奶或奶油制成的产品。

任何人出售、赠送或交付,或明知而购买或接收任何不纯的、受污染的、变质的、不洁的、不卫生的、不新鲜的或掺假的牛奶或奶油,或任何全部或部分由该等牛奶或奶油制成的产品,均属非法。

Section § 329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奶牛场、牛奶加工厂或商店等地方不干净或不卫生,那么销售、赠送、交付、购买或接收来自这些地方的牛奶或乳制品是违法的。

Section § 32909

Explanation
在加州,向牛奶、奶油或类似乳制品中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防腐剂(如硼化合物或甲醛)是违法的。未经授权向这些产品中添加着色剂或明胶也是被禁止的。 另一方面,允许在黄油、奶酪或冰淇淋中添加安全的着色剂或调味剂。同样,在某些奶油中允许添加维生素E或C等安全添加剂以保持其风味。

Section § 329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制造或销售添加了脂肪或油的牛奶及其产品是违法的,但乳脂或巧克力中天然含有的脂肪除外。这意味着你不能将其他脂肪或油混入牛奶、奶油或类似产品中,并以这些产品的名义出售。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明确用于喂养家禽或牲畜,则允许在浓缩脱脂奶等产品中添加不超过5%的纯鱼肝油。

除本分部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制造或销售任何牛奶、奶油、脱脂奶、酪乳、炼乳或淡奶、奶粉、浓缩脱脂奶,或其中任何一种的液态衍生物,或任何冰淇淋、冰奶、奶酪,或任何其他已添加任何脂肪或油(但乳脂或巧克力中天然含有且未分离的脂肪除外)的乳制品,无论是使用此类产品、物品或其衍生物的名称,还是使用任何虚构名称或商品名称,均属非法。但是,向通常称为浓缩脱脂奶、浓缩酪乳或半固体酪乳的产品中添加不超过5%的纯鱼肝油不违反本节规定,如果该产品用于家禽或牲畜饲料。

Section § 329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目的是误导或欺骗他人,或者违反本分部的任何规定,那么故意更改或移除产品上任何强制性的标记、声明或标签,都是非法的。

任何人不得涂抹、擦除、取消或移除本分部所要求的任何标记、声明或标签,意图误导、欺骗或违反本分部的任何规定。

Section § 3291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秘书执行联邦关于乳制品及其替代品的标签法律。在加州,企业在广告或销售牛奶、乳制品或类似产品之前,必须将这些标签提交给秘书批准。这项法律不改变现有关于乳制品脂肪和固体含量的成分标准。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2912.5(a) 秘书在审查用于牛奶、冷冻和发酵乳制品、奶酪以及类似乳制品的广告和零售销售,以及在该州销售的所有乳制品的标签时,应执行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21 U.S.C. Sec. 301 et seq.)和《联邦法规》第21篇制定的标签要求。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2912.5(b) 所有用于牛奶、乳制品、冷冻甜点、奶酪以及类似乳制品的广告和消费者销售的标签样本副本,在使用这些标签之前,应提交给秘书批准。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2912.5(c)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取代或否定第35784、38181、38191、38211和38221节中定义的乳制品的乳脂、非乳脂固体或总乳固体的身份标准或成分要求。

Section § 329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销售某种产品时,你不能使用受管制产品的名称,除非你销售的产品符合本部门规定设定的官方定义和标准。

Section § 329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任何人在本分部所定义的任何产品的广告或销售中,制作或使用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设计、符号、图片或插图。它适用于书面和口头交流。

任何人不得制作或促使制作任何口头、书面或印刷的陈述,或制作或印刷,或促使制作或印刷任何设计、符号、图片或插图,以用于本分部所定义的任何产品、物品或化合物的广告或销售,且该陈述、设计、符号、图片或插图以任何方式是虚假、欺骗性或误导性的。

Section § 32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牛奶和奶油的标签规定也适用于这些产品以大批量形式销售给批发商或用于加工时。如果任何乳制品或类似产品含有非营养性或人造甜味剂,产品名称中必须包含“人工加甜”字样,除非其甜味剂的使用符合另一章节中概述的某些特定规定。

Section § 32916

Explanation
如果奶油、脱脂牛奶、酪乳、冰淇淋、黄油或奶酪等乳制品被标注为“认证产品”,它们必须清楚地标明认证它们的委员会名称。这一要求也适用于这些产品所使用的牛奶。

Section § 329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提供牛奶或奶制品的报表或账单时,如果其中包含关于产品重量、等级、脂肪含量、细菌数、价格或支付总额的虚假、欺骗性或误导性信息,则属违法。

任何人不得出具或提供任何报表或账单,其中显示牛奶或任何奶制品的重量、等级、脂肪百分比、脂肪含量、非脂肪固体、细菌数、价格或支付总额,且在任何方面是虚假的、欺骗性的或误导性的。

Section § 32918

Explanation
如果你用车辆销售或分销牛奶或奶制品,你必须在车辆的两侧清晰地展示分销商的名称,字体高度至少3英寸。

Section § 329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制定规定,要求向美国政府机构交付用于转售的液态包装奶的经销商,必须在奶容器上贴标签。标签应清楚说明该奶是供该机构使用的。局长还可以要求附加通知,以防止该奶被转售用于其他目的。

Section § 329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巴氏杀菌奶和类似乳制品,例如奶酪和冷冻甜点,必须遵循联邦良好生产规范进行生产、销售和分销。这些指导方针在特定的联邦法规中有所规定。

任何巴氏杀菌奶或乳制品、冷冻甜点、奶酪或类似乳制品的产品,均应按照修订后的《联邦法规法典》第 (21) 篇中规定的现行良好生产规范进行生产、分销或销售。

Section § 3292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任何关于原奶生产或巴氏杀菌乳制品加工和销售的清洁、消毒或巴氏杀菌规定,都必须符合联邦食品安全标准。在实施这些法规之前,州政府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并且可以参考最新的联邦牛奶安全指南。

Section § 329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秘书通过法规制定官方检测方法,以检查牛奶和乳制品中的成分,确保它们符合特定的法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