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73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某些团体和组织,例如受美国农业部监管的牲畜交易市场、农业博览会、4-H俱乐部、未来农民、少年农民以及为其成员组织纯种牛销售的团体,无需根据本条规定持有许可证。

受美国农业部根据《包装商和牲畜交易市场法案》(7 U.S.C., Sec. 181 et seq.) 监管的牲畜交易市场、农业博览会、4-H俱乐部、未来农民、少年农民以及为其成员赞助纯种牛销售的协会,免于遵守本条的许可规定。

Section § 217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拍卖师在牛只所有者的地产上销售牛只时,不需要特殊的执照或保证金,即使他们同时为附近的其他所有者销售牛只。但是,如果他们销售的牛只属于其他人,拍卖师必须清楚地指明该动物的真正所有者。

本条的许可和担保规定不适用于拍卖师在牛只所有者的场所内进行的牛只销售,无论此类销售是否包括在该场所附近的其他牲畜所有者的牛只销售。但是,如果拍卖的动物不属于该场所的所有者,拍卖师应明确指定该动物的所有者。

Section § 21733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公共销售场销售牛只,你必须首先从相关管理局为你希望经营的每个销售场获得许可证。

此外,对于每个销售场,你需要向州政府提供一笔1,000美元的保证金。这确保你遵守在这些地点销售牛只的规定。

任何人不得在公共销售场从事销售牛只的业务,除非他已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33(a) 已从管理局获得在每个此类销售场开展此类业务的许可证。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33(b) 已为每个此类销售场向州政府提供一笔金额为一千美元 ($1,000) 的保证金。

Section § 217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证金须经主管批准,并规定了出售牛只的条件。首先,一个人除非拥有牛只或获得所有人的许可,否则不能出售牛只。其次,如果有人在没有拥有牛只或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出售牛只,他们除了面临其他处罚外,还必须偿还牛只的价值。

依照第21733条要求的保证金须经主管批准,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34(a) 该人不得出售任何牛只,除非他是牛只的所有人或经所有人授权出售。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34(b) 如果他未经所有人授权出售其不拥有的任何牛只,他除了所有其他法定处罚外,还应支付这些动物的价值。

Section § 2173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需要从担保金中获得赔偿,这笔钱应该支付给动物的主人。

Section § 21736

Explanation
如果您申请经营销售场并遵守所有规章制度,您可以获得经营每个销售场的许可证,有效期至当前日历年结束。您需要为每个销售场支付 $100 的费用。

Section § 21737

Explanation

如果你有一个已获得许可的销售场,并且想要更改它的地址或地点,你可以申请一个许可,而且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或提供新的保证金。

管理局应授予许可,以更改先前已获许可的销售场的地址或地点。对于签发更改地址或地点的许可,不得收取额外的许可费或保证金。

Section § 2173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加州的销售场许可证必须在每年1月1日之前续期。每个销售场的续期费为100美元。

Section § 21743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公共畜栏或销售市场等地方寄售牛只,你需要在销售日之前准备一份寄售证明。这份证明应包含所有人(牛主)和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每头牛只的描述(包括品种、性别,以及如果牛有烙印,烙印的详细信息),以及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

你必须在销售后将这份证明保存一年,并且在治安官或部门代理人要求查看时出示。

任何在公共畜栏、公共销售场或公共牛只销售市场从事寄售牛只业务的人,应在销售当日或之前准备一份寄售证明,其中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3(a) 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3(b) 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3(c) 每头牛只的描述,应注明性别、品种,以及对于有烙印的牛只,应注明烙印及其位置。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3(d) 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
该寄售证明应由卖方自销售之日起保存一年。任何此类证明应在任何治安官或部门代理人要求时出示。

Section § 217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牛只在没有特定文件的情况下,不得从公共场所(如畜栏或拍卖场)放行。它们必须附有烙印检查证书,或带有特殊编号的销售证书或销售单。这些文件必须由销售场代表卖方的人员签署。

牛只不得从公共畜栏、公共销售场、公共牛只销售市场或任何其他公共寄售或私人拍卖中放行,除非附有烙印检查证书,或附有由销售场代表作为寄售人代理人签发并签署的带压印编号的销售单或带压印编号的销售证书。

Section § 2174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动物销售单或销售凭证必须包含的信息。它需要包含销售日期、买方姓名和地址、所售动物的描述(包括烙印信息,如果未烙印则需注明品种),以及动物的来源和去向。负责销售的人员也必须列出。卖方必须将此文件保存一年,并在被要求时出示给有关部门。

根据第21744条规定要求的带有印刷编号的销售单或带有印刷编号的销售凭证,应在经主管批准的表格上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5(a) 销售日期。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5(b) 买方的姓名和地址。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5(c) 所售每只动物的描述,包括其烙印和烙印位置、性别,以及未烙印动物的品种。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5(d) 动物的来源和目的地。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45(e) 实施销售的人员的姓名。
带有印刷编号的销售单或带有印刷编号的销售凭证应由卖方自销售之日起保存一年。任何此类文件应在任何治安官或部门任何代理人要求时出示。

Section § 217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制定规则,对在公共销售场、畜牧场和私人拍卖中出售的牛只进行烙印检查。他们还可以设定费用来支付检查成本。在决定这些费用时,局长应考虑已经收取的烙印检查费。销售场、畜牧场或拍卖场的经营者有责任支付这些费用,并且他们不能将这些费用转嫁给出售牛只的人。

局长可以制定规章,管理在公共销售场、公共畜牧场和私人牛只拍卖销售中的牛只烙印检查。这些规章可以规定一个收费表,以涵盖在此类销售场、畜牧场和私人销售中牛只检查的费用。在制定收费表时,局长应考虑已收取的烙印检查费。支付局长规定的费用应是销售场、畜牧场或私人销售经营者的义务,且不得作为对牲畜托运人或卖方的额外收费。

Section § 2174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销售场销售或放行牛只,除非这些牛只已由官方检查员进行烙印检查,否则即属违法。

Section § 217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释放已在公开拍卖中出售的牛只属于非法行为,除非检查员在牛只离开拍卖现场之前已完成一份官方的烙印检查证书。

Section § 21749

Explanation
如果你未经许可在公共销售场经营牛只销售业务,你就违法了,必须支付25美元的罚款,加上你未经所需许可经营的每一天,每天1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21750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牛只销售场经营者执照已过期但仍继续经营其销售场,只要他们在旧执照过期后 (30) 天内申请新执照,就不会面临罚款。

Section § 21751

Explanation

如果在公开拍卖中出售的牛只带有奶牛豁免编号,拍卖师必须宣布这些牛只必须直接送去屠宰。

如果有人购买了这些牛只但没有直接送去屠宰,他们可能会被罚款。首次违规罚款100美元,第二次250美元,第三次或更多次500美元。这些罚款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日期之前,相关人员已收到关于这些规定的警告。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51(a) 如果在公开拍卖中出售的牛只具有奶牛豁免编号,拍卖师应在拍卖会上宣布,这些牛只根据奶牛豁免编号条款出售,并且必须直接送往屠宰。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1751(b) 任何在公开拍卖中购买具有奶牛豁免编号的牛只,且未能将这些牛只直接送往屠宰的人,犯有公罪,首次违规每次事件罚款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第二次违规每次事件罚款不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第三次或后续违规每次事件罚款不超过五百美元 ($500)。这些处罚将于2007年7月1日生效。在此日期之前,部门应通知销售场经理和销售场的奶牛生产者,未能将本节所涵盖的牛只直接送往屠宰是违法行为,并对不遵守行为发出口头或书面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