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查验证书副本应随同经公共道路运输的任何牛只至目的地。
牛只检验烙印检验证书副本
Section § 21231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牛只经过检验,否则任何公共承运人或车辆所有人/驾驶员都不能运输牛只。运输者必须持有由检验员签署的品牌检验证书副本。这些证书必须包含牛只的任何品牌和标记、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姓名,以及货物的始发地和目的地。
牛只运输 品牌检验证书 公共承运人
Section § 21233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人让牛只在出发点无需进行常规检查即可运输。但是,这些牛只必须在途中或抵达目的地时接受检查。所有人必须将牛只分开,直到它们被检查。
负责人可以放行或安排放行牛只,无需进行第21231条所要求的检查,但检查应在途中或目的地进行。所有人应将此类牛只隔离,直至其被检查。
牛只检查 负责人权限 免检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