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461

Explanation
将携带有害病虫害的植物或物品运入加州是违法的。州农业局长会维护一份有害病虫害清单,并公开任何清单的变更。如果运输商在一年内向本州运送了三批或以上感染病虫害的货物,局长可以对其施加检查和处理等要求。如果违反这些规定,特别是商业货物,托运人可能需要支付检查和病虫害控制的费用。

Section § 6461.5

Explanation
如果一批植物或其他物品运入加州,且被发现有病虫害,或有充分理由认为可能有病虫害,检查员必须立即将其销毁,费用由物主承担。

Section § 64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检查员发现某种病虫害不会损害加州的农业,但该病虫害附着在某批货物上时,检查员可以在该批货物上贴上警告标签。检查员必须告知所有人,在48小时内将该货物运出本州。所有人有责任承担运输费用,并且整个过程由检查员监督。

如果病虫害的性质是,将该植物或物品运出本州不会对本州农业造成损害,则进行检查的官员可以给该批货物张贴警告标签或通知。该官员应通知该植物或物品的所有人或受托人,在48小时内将其运出本州。所有人或受托人应在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植物或物品运出本州。该批货物的运输应在进行检查的官员的指导和控制下进行,并由所有人或受托人承担费用。

Section § 6463

Explanation
如果植物或物品没有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运出州外,检查员会没收并销毁它,并且所有者或负责人必须支付销毁费用。

Section § 64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害虫可以通过局长批准的特定处理或加工方法安全清除,并且检查官员认定这种方法不会损害加州的农业,那么这批货物就可以进行处理。处理必须在检查官员的监督下,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并且所有费用由货主或货物持有人承担。

Section § 64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检查官员检查一批货物,并在处理后确认害虫已被成功清除,则该批货物可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