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规划
Section § 5260
本节强调了加利福尼亚州独特的生物多样性,拥有众多特有的动植物物种。该州的生态系统对其经济和福祉至关重要。
然而,全球旅行、贸易和气候变化带来了挑战,引入了威胁本土野生动植物和农业的入侵物种和害虫。因此,加利福尼亚州需要积极主动地规划,以管理和应对这些威胁,尽管由于各种入侵途径,预测它们的到来仍然不确定。
Section § 5260.5
本法律定义了在加利福尼亚州背景下的“入侵性有害生物”。这些是指可能进入加利福尼亚州并对经济或环境造成损害的动物、植物、昆虫和病害。然而,已知适合本州的典型农作物和牲畜不被视为入侵性有害生物。
Section § 5261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制定并更新一份可能进入加利福尼亚州的入侵性有害生物清单。其目标是识别出可能需要州政府干预以进行管理、控制或根除的有害生物。在制定这份清单时,该部门应考虑联邦或州政府已认定需要关注的有害生物。
Section § 5262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制定一份详细计划,以应对高优先级的入侵性害虫,评估检测、清除、控制或管理这些害虫的最佳方法。它必须与联邦和州机构以及专家合作,确定害虫的优先级并制定最有效的策略。如果需要空中喷洒农药,计划应详细说明所用农药、其浓度、喷洒频率以及对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影响。
该计划需要多个政府机构的投入和分析,特别是关于所涉风险。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以收集和考虑社区反馈,这可能导致计划的调整。最终计划,包括公众意见,必须在线向公众提供。
Section § 5264
如果加州出现入侵性害虫,并且最佳解决方案是通过空中或地面大范围施用农药,那么该部门必须通知州长。他们需要向州长提供一份处理这种害虫问题的计划副本。如果还没有现成的计划,该部门应与相关机构合作,寻找最佳方案并向州长汇报最新情况。
Section § 5265
当加州发现入侵性害虫,并且州政府决定使用空中或地面农药时,必须遵循特定的步骤。首先,他们需要将情况告知当地市县官员,包括农业和卫生部门的负责人。他们还必须向公众说明害虫的情况、不处理的风险、所用农药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对人类、动物和环境的潜在影响。必须在受影响区域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应设立电话热线,供人们报告与农药使用相关的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