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所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申请费、执照费、许可证费、检查费、认证费、注册费、身份证明费、分析费、证书费或滞纳金。
定义退款
Section § 11480
在此语境下,“费用”一词涵盖了您可能需要为各种官方服务或批准支付的广泛收费。这可以包括申请、执照、许可证、检查、认证、注册、身份证明、分析、证书或逾期付款的费用。
申请费 执照费 许可证费
Section § 11481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退还已支付给部门的费用、评估或税款。但是,对于作为和解、判决一部分的付款,或者如果退款请求在付款之日起四年后提交,则不能退款。用于支付这些退款的资金将自动从原始付款存入的账户中拨付。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481(a) 局长可以授权退还部门收取或征收的用于支付任何费用、评估或税款的任何款项,但局长不得授权退还部门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判决或类似文件收到的任何款项,或如果退款请求在付款之日起四年后提交。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481(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等于退款金额的款项特此从费用存入的资金中持续拨款,不考虑财政年度,拨给局长用于退款。
退款授权 费用 评估
Section § 11482
如果您在部门为您进行任何工作(例如检查或检验)之前提出要求,您可以从部门获得退款。
此外,如果您支付过多、重复支付、支付有误,或者您或部门出现错误,您可能有权获得退款。
退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进行: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482(a) 付款人在部门为付款人执行任何检查、审查、检验或类似活动或提供服务之前,请求退还费用。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1482(b) 支付的费用、评估款或税款属于多付、重复支付、法律错误支付,或因付款人或部门的错误而支付。
退款资格 费用退款 多付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