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14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特定法规的背景下,每个独立的乳制品加工厂,即使由同一公司所有,也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实体。这意味着每个工厂都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牛奶处理商。

Section § 61491

Explanation
“加工用奶处理商”是指根据第 61402 条的规定被认定为这类处理商的任何人。

Section § 614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处理制造乳品的企业都必须持有特殊许可证,除非它们已受其他特定法规的涵盖。每个加工乳品的地点或工厂都需要单独的许可证。此许可证是除了任何其他所需的州或地方许可证之外,也必须持有的。

未根据第2章第12条(自第62141节起)获得许可的制造乳品处理商,在未首先根据本条获得制造乳品处理商许可证的情况下处理制造乳品,是违法的。此外,根据第61490节,任何处理商应为其拥有或经营的每个乳品厂获得单独的许可证。本条规定的许可证是除第15部(自第32501节起)所要求的任何许可证,或本州任何县或市的任何法律或条例所要求的任何许可证之外的。

Section § 61493

Explanation

要申请本节所述的许可证,您需要填写主任提供的表格,并支付另一节中规定的费用。您的申请必须包括您的姓名、地址以及主任要求的相关业务详情。您还需要向主任证明您是值得信赖、负责任的,并且真心打算开展申请中提到的业务。

根据本条规定申请许可证,应使用主任规定的表格提交,并附上第61494节规定的申请费,同时说明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主任可能要求的与申请人业务性质相关的任何具体详情。申请人还应向主任证明其品格、责任心以及在寻求开展申请中所述业务方面的诚信。

Section § 614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自1988年起如何续期和签发加工用奶处理执照。最初,一半的续期执照有效期为24个月,费用为25美元;另一半有效期为12个月,费用为12.50美元。但从1989年开始,所有续期执照的有效期均为24个月,费用为25美元。新执照在签发次年的12月31日到期。

新执照或续期执照的申请必须在处理牛奶之前或当前执照到期之前提交,以避免支付额外的25美元费用。

一半的有效执照续期应自1988年1月1日起签发,有效期为24个月。24个月执照续期的申请费为二十五美元 ($25)。
剩余的有效执照续期应自1988年1月1日起签发,有效期为12个月。12个月执照续期的申请费为十二美元五十美分 ($12.50)。
自1989年1月1日起,所有执照续期均应签发24个月,费用为二十五美元 ($25)。
除非另有规定,自1988年1月1日起,每份新签发的执照应在签发次年的12月31日到期。
新执照或续期执照的申请,连同相应的申请费,应在处理加工用奶之前或所持执照到期日之前提交。如果未按此规定提交,申请人应在执照签发前支付额外二十五美元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