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660(a) 秘书应向每位生产者收取每百磅所有牛奶(无论是集中销售的还是非集中销售的)三点三毫(0.0033美元),以支付管理本章的合理费用,但第62569条规定的基金应承担的费用除外。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660(b) 秘书可将根据(a)款授权的征收费率定为较低或较高的金额,并可在秘书认为必要时调整该征收费率,以支付管理本章的合理费用。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660(c) 根据本条收取的款项应存入根据第221条设立的食品和农业部基金,并应根据第62571条持续拨付给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