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75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授权主管官员制定关于带壳鸡蛋如何准备上市和销售的规则,以确保它们符合特定标准。

这些规则可以包括设定质量和尺寸等级、包装规格、标签要求和抽样方法。它们还可以涵盖如何处理不符合标准的鸡蛋、注册品牌的使用以及适当的运输和展示方法。

此外,它还包括鸡蛋处理商的注册指南、费用收取、生产数据编制以及为实现本章目标所需的其他必要行动。

局长可根据其认为合理必要以实现本章宗旨的程度,制定与带壳蛋的上市准备和销售相关的规章。这些规章可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a) 制定等级标准,包括最低质量和最低尺寸。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b) 包装规格。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c) 标记要求。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d) 用于执法目的的抽样程序。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e) 不合格批次的控制和处置。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f) 注册品牌和容器的使用,包括运输。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g) 展示和广告要求。
(h)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h) 带壳蛋处理商的注册程序。
(i)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i) 注册费和评估费的收取程序。
(j)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j) 关于鸡蛋产量、鸡只数量以及委员会建议的其他信息的开发和收集程序。
(k)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7531(k) 为实现本章宗旨所需的任何其他事项。

Section § 2753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加州的农产品等级标准必须与美国农业部(USDA)在某项特定联邦法规中概述的等级标准相符。

根据第27531条(a)款通过的等级标准相关法规,应当与《联邦法规汇编》第7篇第2856.216节所载的美国农业部颁布的等级标准保持一致。

Section § 275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任何关于检查蛋壳的法规,都必须与美国农业部设定的联邦标准保持一致。

根据本章通过的关于蛋壳监测检查的法规,应当与美国农业部就该主题颁布的任何联邦标准或程序保持一致。

Section § 27534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局长制定规则,允许那些不符合典型市场销售尺寸或外观标准但仍然可以安全食用的鸡蛋,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供个人使用。

局长应当制定法规,规定不符合通常市场销售所需尺寸或外观标准但食用健康的鸡蛋,可以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供其家庭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