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631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经销商,或者您处理家禽是为了再次出售,您就需要保留一份记录。这份记录必须包含家禽的来源、所有者是谁,以及谁有权占有它。此外,记录中还应有向您出售或运送家禽的人的姓名和地址。

任何为转售而处理家禽的经销商或个人,均应制作并保留一份记录,其中应显示以下所有信息: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6631(a) 该家禽的来源、所有权和占有权。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26631(b) 该家禽的卖方或发货人的姓名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