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9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由美国农业部或加州大学开发并经批准种植的育种者种子,都将交给基础种子和种子认证服务机构 (FSSC),以扩繁成基础种子。FSSC 负责将这些基础种子分发给符合条件的接收者。如果基础种子供应不足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FSSC 可以根据公平的规则决定谁能获得种子,例如过去的种植面积或之前的分配情况。

所有由美国农业部或加州大学开发,并经委员会批准发布和种植的品种的育种者种子,应分配给基础种子和种子认证服务机构 (FSSC),以便与委员会合作扩繁为基础种子。
FSSC 应将基础种子分发给所有符合条件的接收者。如果没有足够的基础种子来满足所有基础种子的请求,FSSC 可以根据任何合理的标准分配种子,例如前几年的种植面积或分配情况。

Section § 52922

Explanation
FSSC必须建立一个系统,允许以前从未分销过棉籽的人获得他们的第一批原种。这是为了确保新参与者也能获得这些种子。

Section § 5292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基础种籽和认证服务机构 (FSSC) 与董事会合作,制定指导方针,用于向符合条件的接收者分发原种。FSSC 负责决定接收者的资格,并根据这些指导方针分配种籽。

FSSC 应与董事会协商制定标准,用于向合格接收者分配原种。FSSC 应确定谁是合格接收者,并根据该标准分配原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