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9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每年向棉农收取费用。该费用最高可达种植者上一年度棉花作物总收入的百分之零点五。

Section § 5295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通过本条征收的资金只能用于推广、研究和相关的行政费用,并且必须遵守第52937条和第52932条中规定的规则。

根据本条征收的评估费须遵守第52937条和第52932条的规定,且应专门用于推广、研究以及相关的行政开支。

Section § 52953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制定一个程序,用于向从事棉花种植或经营的人征收费用。如果费用未按时支付,可以在所欠金额上加收10%的罚款。

委员会应制定本条规定的款项征收程序。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2953(a) 该款项可向棉花种植者或棉花经营者征收。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52953(b) 对未缴到期应付的款项可处以1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