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的意图是通过在州政府中设立一个由董事会管理的新实体来振兴加利福尼亚博览会和州立博览会,该实体应拥有足够的自主权以实现高效运营,并辅以适当的州政府监督。董事会应制定一项政策,规定管理和财政责任,并努力实现财政上独立于州普通基金支持的目标。董事会应制定一项政策,提供一个创新项目,包括一个农业主题博览会的概念,该博览会将向公众传达围绕食物、纤维和植物材料生产和营销的问题,以及其他可行的概念。
加利福尼亚州博览会总则
Section § 3301
本节旨在设立一个新的州政府机构,以高效管理加利福尼亚博览会和州立博览会。它设立了一个董事会,负责确保良好的财务管理,并最终使博览会在财政上独立于州政府资金。董事会还将开发一个创新项目,重点是向公众普及农产品生产和营销的知识。
加利福尼亚博览会 州立博览会 董事会
Section § 3302
在加州博览会和州立博览会的洪泛区土地上进行任何新活动或改变之前,必须先批准一项管理计划。该计划需遵守关于布什湖保护和《加州环境质量法案》的规定。
在董事会通过一项符合《公共资源法典》第5部第9章(自第5830条起)中关于布什湖保护的法律以及《加州环境质量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自第21000条起))的洪泛区管理计划之前,不得对加州博览会和州立博览会财产上的洪泛区用途进行任何改变。
洪泛区管理 加州博览会 州立博览会财产
Section § 3304
本法律规定,由公园和娱乐部管理的所有与原加利福尼亚博览会和州立博览会相关的物品和信息,都必须移交给根据第3311条设立的新加利福尼亚博览会和州立博览会。
加利福尼亚博览会 州立博览会 公园和娱乐部
Section § 3305
这项法律确保在博览会和州立展览司工作的公务员能够保留他们的工作、福利和权利。但是,加州博览会和州立展览会没有义务保留任何不需要的员工。公园和娱乐部应努力为这些员工在该部门内寻找新的职位,加州博览会和州立展览会也应努力雇用尽可能多的受影响员工。
公园和娱乐部博览会和州立展览司的所有公务员应保留其所有职位、身份、权利、特权和福利。加州博览会和州立展览会无需保留任何不必要的官员或雇员。公园和娱乐部应努力将尽可能多的受影响雇员调动到公园和娱乐部内的其他职位。根据第3311条设立的加州博览会和州立展览会应努力雇用尽可能多的受影响雇员。
公务员 博览会和州立展览司 公园和娱乐部
Section § 3306
这项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博览会和州立博览会负责偿还根据 (1957) 年一项特定法规发行的任何收益债券。
它还确保,根据另一项法案从州公共工程委员会购买债券的人的权利不受此责任的影响。
由第 (3311) 条设立的加利福尼亚博览会和州立博览会,应承担根据 (1957) 年法规第 (1072) 章发行的任何收益债券的所有义务。
本部分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损害根据 (1955) 年州建筑法案((政府法典) 第 (2) 篇第 (3) 分部第 (10b) 部分(自第 (15800) 条起))由州公共工程委员会出售的债券持有人所享有的任何权利。
加利福尼亚博览会 州立博览会 收益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