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35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本条文中的定义适用于解释本章的其他部分,除非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不同的解释。

Section § 18352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包装商”定义为购买牲畜进行屠宰,或制造或准备肉类、肉类产品或牲畜产品以供商业销售或运输的人。

“包装商”指从事以下任何业务的任何人: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352(a) 在商业中购买牲畜用于屠宰。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352(b) 制造或准备任何肉类或肉类食品产品以供商业销售或运输。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8352(c) 制造或准备任何牲畜产品以供商业销售或运输。

Section § 18353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牲畜交易市场”是一种设施,用于饲养牛、羊、猪、马、骡或山羊等动物,以供销售或运输。这些为营利而经营的场所,包括围栏或圈地,动物在此被饲养,直到它们被出售或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