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a)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a)(1) 秘书应通过法规制定费用,以弥补部门在管理、实施和执行《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0部第13.8章(第25990节起)所述的有关动物圈养的法律方面的合理监管成本。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a)(2) 管理、实施和执行的成本可包括但不限于部门在注册、认证、检查和审计方面所产生的成本。
(b)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b)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b)(1) 每年通过根据本节征收的费用所收取的总收入,应设定为与每个财政年度《预算案》中为(a)款所述活动设定的支出水平相等的金额。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b)(2) 秘书可每年调整费用,以符合《预算案》中为该活动设定的支出水平,加上该财政年度分配给食品和农业部基金农业部账户的任何全州一般行政费用份额。为此目的进行的费用调整不应受《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章第3.5章(第11340节起)的约束。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b)(3) 如果秘书确定上一年度收取的收入高于或低于《预算案》中设定的支出水平,秘书可进一步调整费用,以弥补收入的超额或不足收取。
(c)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c)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c)(a)款中规定的费用应包括足以偿还2020-21和2021-22财政年度从食品和农业部基金农业部账户借出的任何款项的金额,以支付部门在管理、实施和执行《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0部第13.8章(第25990节起)所述的有关动物圈养的法律方面的合理监管成本。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9700(d) 秘书根据(a)款收取的费用,应在食品和农业部基金农业部账户中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