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0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动物在检查员的照管下需要紧急处置,主管有权这样做。出售该动物所得的任何款项,在扣除费用后,将支付给能够证明其拥有该动物的人。

Section § 17092

Explanation
如果在首次通知后的14天内,没有人证明他们拥有该动物,或者如果所谓的动物主人没有支付所有相关费用,负责人有权公开出售该动物。这些销售的买家将获得完整的合法所有权,并且原主人将失去收回该动物的权利。

Section § 17093

Explanation
如果需要出售动物,局长可以选择不进行公开拍卖,而是私下出售,价格至少要达到估定价值。将任命三名经验丰富的牧场主来确定这个价值:一名由局长指定,一名由拥有该动物的人指定,第三名由这两名牧场主共同选择。

Section § 17094

Explanation
局长可以随时以当前市场价格出售任何胴体或胴体的一部分。

Section § 17095

Explanation
当动物被出售时,出售所得款项将存入食品和农业部的一个专项基金。与保管、广告和出售该动物相关的费用也由该基金支付。此外,收留并照料走失动物的人将获得每日报酬,该报酬类似于商业牲畜饲养者收取的费用。

Section § 17096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能证明他们拥有被出售的动物,并且在出售后一年内完成证明,主管将确保他们获得出售该动物所得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