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物质违规
Section § 14649
这项法律规定,作物拥有者在其作物上使用被盗或非法获得的肥料是违法的。如果法院认定作物拥有者违反了这项法律,他们将面临一万美元的罚款,外加施用了非法肥料的作物价值的一半。“作物价值的一半”根据销售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如果未销售,则根据前几年的平均价值确定。收取的罚款将进行分配:50%归案件审理地所在县,25%归县农业局局长,25%归相关部门。
Section § 14650
如果您持有销售肥料的执照,并且被法院认定故意处理被盗或非法获得的肥料,您的执照将被暂停至少18个月。这还不包括您可能面临的其他任何处罚。
但是,如果您的雇员或代理人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发现从事此类行为,并且您确实不知情,这项规定将不适用于您。
Section § 14651
本法律解释了违反与饲料、肥料和牲畜药品相关的章节规定的后果。如果有人违反这些规定,首次违规可能被控轻罪并处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后续违规的罚款会更高。秘书有权在听证后,因这些违规行为拒绝、暂停或取消执照。在此类听证中,被许可人会提前至少10天收到通知,听证官可以采取多种行动,例如宣誓、听取证词以及发出传票以获取证据或证词。相关监管服务部门的员工不能担任听证官。如果执照被拒绝或吊销,受影响的人可以向秘书提出上诉。
Section § 14651.5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章的规定,部门可以对每次违规处以最高 $5,000 的罚款。罚款金额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及其影响,包括它如何阻止未来的违规行为。
如果违规行为轻微或非故意,秘书可以不罚款,而是发出警告。
如果被罚款,当事人可以在 30 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陈述自己的情况。如果他们不要求听证会,罚款将成为最终决定。
如果举行了听证会,当事人仍然可以在 30 天内根据法律法规的另一条款对结果提出异议。
最后,听证会结束后,秘书可以通过当地法院使决定生效,法院将协助执行罚款,且不收取额外的处理费用。
Section § 14651.7
如果某人有与本章相关的未支付罚款、费用或罚金,并且这些款项在决定、法院判决或和解截止日期后超过30天仍未支付,则部门将不会向其颁发某些许可证或注册。
如果部门拒绝颁发许可证或注册,该人可以对此决定提出上诉。上诉程序是可行的,但它将仅处理是否存在如前所述的未支付款项。
部门还将就此事制定书面上诉程序的规则。
Section § 14652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加州制造或销售肥料,若不遵守特定法规,均属违法。此外,篡改、虚假标注或更改肥料,使其与标签所示内容不符,也是非法的。如果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此规定,首次违规可处最高 $5,000 罚款,后续每次违规可处最高 $15,000 罚款。对于故意违规,罚款至少为 $15,000。违规者还可能被吊销销售某些有机材料的许可证,为期三年。
Section § 14655
本法律条款解释,如果肥料材料被发出扣留令或通知,负责该材料的人在秘书给出明确指示之前,不得移动或分发该材料。但仍允许他们在秘书指定的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或取样。如果有人未经秘书批准试图移动、销售或分发此类材料,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处罚。首次违规可能导致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而任何后续违规可能导致至少10,000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