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64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作物拥有者在其作物上使用被盗或非法获得的肥料是违法的。如果法院认定作物拥有者违反了这项法律,他们将面临一万美元的罚款,外加施用了非法肥料的作物价值的一半。“作物价值的一半”根据销售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如果未销售,则根据前几年的平均价值确定。收取的罚款将进行分配:50%归案件审理地所在县,25%归县农业局局长,25%归相关部门。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49(a) 植物、作物或商品的拥有者明知而对该植物、作物或商品进行处理或施用,或导致该植物、作物或商品被处理或施用被盗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肥料,均属非法。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49(b) 作物拥有者经法院认定违反本节规定者,除法院施加的任何其他处罚外,还应处以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外加相当于施用了非法获得的肥料的作物价值一半的金额。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49(c) 就本节而言,“作物价值的一半”指根据作物的实际销售情况确定的实际施用了非法获得的肥料的作物市场价值的一半;或者,如果作物未实际销售,则由秘书根据作物生产当年及前两年在正常贸易渠道中销售的此类作物的典型市场价值的平均值确定。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49(d) 根据本节施加的罚款和处罚所收到的款项应按以下方式划分和分配: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49(d)(1) 百分之五十归属案件提交法院审理或就该事项达成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的县。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49(d)(2) 百分之二十五归属县农业局局长办公室。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49(d)(3) 百分之二十五归属该部门。

Section § 14650

Explanation

如果您持有销售肥料的执照,并且被法院认定故意处理被盗或非法获得的肥料,您的执照将被暂停至少18个月。这还不包括您可能面临的其他任何处罚。

但是,如果您的雇员或代理人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发现从事此类行为,并且您确实不知情,这项规定将不适用于您。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0(a) 任何根据本法典获得许可的人,经法院认定故意销售、施用或提供被盗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得的肥料,除可能施加的任何其他处罚外,其执照或许可证将被暂停至少18个月。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0(b) 本条不适用于其雇员或代理人经法院认定故意销售、施用或提供被盗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得的肥料的持证人,除非该持证人实际知晓该行为。

Section § 146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违反与饲料、肥料和牲畜药品相关的章节规定的后果。如果有人违反这些规定,首次违规可能被控轻罪并处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后续违规的罚款会更高。秘书有权在听证后,因这些违规行为拒绝、暂停或取消执照。在此类听证中,被许可人会提前至少10天收到通知,听证官可以采取多种行动,例如宣誓、听取证词以及发出传票以获取证据或证词。相关监管服务部门的员工不能担任听证官。如果执照被拒绝或吊销,受影响的人可以向秘书提出上诉。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a) 除非本章另有规定,任何违反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法规的行为,均属轻罪,首次违反可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每次后续违反可处以不低于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b) 秘书可在听证后,因任何违反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法规的行为,拒绝颁发或续期,或暂停或吊销执照或注册。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c) 在召集听证时,秘书应至少在听证前10天,向被许可人或注册人亲手递送或邮寄听证通知,说明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官可采取以下任何行动: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c)(1) 宣誓并听取证词。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c)(2) 发出传票,要求被许可人、注册人或证人出庭,并提供可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账簿、记录、备忘录、文件和其他所有文件。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c)(3) 强制被许可人或注册人以及任何证人披露他们所知的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在任何根据本节进行的听证中,饲料、肥料和牲畜药品监管服务部门的任何员工均不得担任听证官。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d) 任何根据本节被拒绝颁发执照、执照未获续期、或执照被暂停或吊销的人,可向秘书提出上诉。

Section § 14651.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章的规定,部门可以对每次违规处以最高 $5,000 的罚款。罚款金额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及其影响,包括它如何阻止未来的违规行为。

如果违规行为轻微或非故意,秘书可以不罚款,而是发出警告。

如果被罚款,当事人可以在 30 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陈述自己的情况。如果他们不要求听证会,罚款将成为最终决定。

如果举行了听证会,当事人仍然可以在 30 天内根据法律法规的另一条款对结果提出异议。

最后,听证会结束后,秘书可以通过当地法院使决定生效,法院将协助执行罚款,且不收取额外的处理费用。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5(a) 部门应对违反本章规定的人处以行政处罚,每次违规的金额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每次违规的罚款金额应根据违规的性质、违规行为对本章宗旨和规定实施的影响的严重性,以及处罚对违规者的影响(包括对未来违规行为的威慑作用)来确定。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5(b) 如果认定违规行为轻微或非故意,秘书可不处以行政处罚,而是发出警告通知。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5(c) 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人,须在罚款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提出请求,应有机会在秘书面前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该人应有权为自己辩护并提交证据。如果未请求听证会,行政处罚将构成最终且不可复审的命令。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5(d) 如果举行了听证会,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人可在秘书的最终命令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94.5 条,寻求对秘书决定的复审。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5(e) 在根据 (c) 款完成听证程序后,秘书可将部门要求支付行政处罚的最终决定的认证副本,以及(如适用)任何驳回行政强制令申请的命令,提交给对该事项有管辖权的任何县的高级法院书记员。书记员应立即根据该决定或命令录入判决。高级法院书记员不得就根据本条规定录入判决和执行判决所需的任何官方服务收取费用。

Section § 14651.7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有与本章相关的未支付罚款、费用或罚金,并且这些款项在决定、法院判决或和解截止日期后超过30天仍未支付,则部门将不会向其颁发某些许可证或注册。

如果部门拒绝颁发许可证或注册,该人可以对此决定提出上诉。上诉程序是可行的,但它将仅处理是否存在如前所述的未支付款项。

部门还将就此事制定书面上诉程序的规则。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7(a)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某人因违反本章规定而被部门征收罚款、费用、评估或罚金,且在听证官决定、根据第14651.5节 (e) 款作出的高等法院判决、约定和解付款截止日期或上述任何组合发出30天后仍未支付,则部门应拒绝根据第4条(自第14591节起)颁发许可证,或根据第5条(自第14601节起)颁发注册,或同时颁发许可证和注册,并且直到该罚款、费用、评估或罚金全额付清为止。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7(b) 个人可以对部门拒绝颁发许可证、注册或两者兼有的决定提出上诉。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1.7(c) 部门应制定规章,为希望对部门根据 (a) 款拒绝颁发许可证、注册或两者兼有的决定提出异议的人员,建立书面上诉程序。上诉应仅限于该人是否存在 (a) 款所述的未支付罚款、费用、评估或罚金的问题。

Section § 1465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加州制造或销售肥料,若不遵守特定法规,均属违法。此外,篡改、虚假标注或更改肥料,使其与标签所示内容不符,也是非法的。如果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此规定,首次违规可处最高 $5,000 罚款,后续每次违规可处最高 $15,000 罚款。对于故意违规,罚款至少为 $15,000。违规者还可能被吊销销售某些有机材料的许可证,为期三年。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2(a) 任何人在本州制造或分销任何肥料材料,若未遵守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法规,均属非法。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2(b) 任何人掺假、虚假标注或更改任何肥料材料,导致该肥料材料与标签声明不符,均属非法。任何违反本款的行为均属轻罪,可处以下罚款: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2(b)(1) 对于首次非故意违规行为,罚款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2(b)(2) 对于每次后续的非故意违规行为,罚款不超过一万五千美元 ($15,000)。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2(b)(3) 对于每次故意违规行为,罚款不低于一万五千美元 ($15,000)。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2(c) 任何被发现违反本条 (b) 款或第 14682 节 (e) 款的人,也可由秘书禁止在三年内获得销售有机投入材料的许可。

Section § 14653

Explanation
如果秘书怀疑一批肥料违反了本章的规定,他们可以将其没收并保管。

Section § 14654

Explanation
如果主管官员查扣任何肥料,他们必须立即向负责该肥料的人发出暂扣指令。他们还可以在该肥料上贴上警告标签,表明该肥料处于暂扣状态。

Section § 146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如果肥料材料被发出扣留令或通知,负责该材料的人在秘书给出明确指示之前,不得移动或分发该材料。但仍允许他们在秘书指定的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或取样。如果有人未经秘书批准试图移动、销售或分发此类材料,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处罚。首次违规可能导致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而任何后续违规可能导致至少10,000美元的罚款。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5(a) 任何一批被发出扣留令或通知的肥料材料,应由控制该材料的人持有,且在根据本章进行最终处置之前,除非根据秘书的具体指示,不得分发或移动。这不阻止控制该材料的人在秘书指定的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检查任何被扣押的材料或为证据目的抽取合理样本。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14655(b) 由控制被秘书隔离的材料的人进行的任何产品的全部或部分的移动、分发或销售,除非该移动、分发或销售事先获得秘书的批准,构成违反行为,可处以第14651.5节规定的民事罚款,或构成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罚款。再次或后续违反本款的,构成轻罪,可处以不少于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

Section § 14656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的肥料被查扣用于检测,他们可以要求退还一部分样品。提出此要求后,样品必须在当局首次取样后的10天内退还。

Section § 14657

Explanation
如果经秘书分析后,发现被扣押的货物批次符合法律规定,就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解除对其施加的所有限制。

Section § 1465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如果一批被查封的货物违反了某些规定会发生什么。当局有两种选择:他们可以继续扣押货物,直到规定得到遵守,或者他们可以决定如何处置这些货物并发布处置命令。

Section § 14659

Explanation
如果你控制的批次因违反本章规定而被查封或扣押,你有15天时间(从收到通知算起)来质疑分析结果。你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秘书提出申诉,秘书将对该批次的新样本进行另一次分析。你将需要支付这次额外分析的费用。第二次分析的结果是最终的。

Section § 146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能针对违反特定规定(第14591、14601、14631、14651和14655条)的行为签发罚单。它还说明,秘书将制定签发这些罚单和处罚的程序,但这些程序无需遵循常规的政府流程。

签发违规通知书的权限仅限于违反第14591、14601、14631、14651和14655条的规定。秘书应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制定签发违规通知书和处罚的程序。《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编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不适用于秘书根据本条规定制定的程序。

Section § 1466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章的规定,他们必须向部门偿还为执行法律所产生的任何合理的法律和调查费用。此外,部门以这种方式收到的任何资金都必须用于进一步支持本章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