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50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本条文中的定义适用于解释本章的其他部分,除非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不同的解释。

Section § 12502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食物”定义为人类或动物为维持生命或获取营养而食用的任何物品,包括构成这些可消耗品的任何部分。

“食物”指供人类或任何其他动物食用或饮用的任何物品,或任何此类物品的组成部分。

Section § 12503

Explanation

“农药化学品”是指在农产品种植、储存或运输过程中使用的任何物质,且该物质根据法律中的另一项具体定义,符合农药的条件。

“农药化学品”指任何用于农产品生产、储存或运输的物质,且该物质符合第12753条所定义的农药。

Section § 12504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农产品”定义为任何生鲜或天然的食物,且看起来是供消费者使用的,无论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工。

Section § 12505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农药残留”指的是农药使用后残留在水果、蔬菜或其他农产品上的化学物质。这个定义对于理解食品安全实践中需要监测和监管的内容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