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拖欠租金的补救措施
Section § 1631
如果你从银行租用保险箱,并且在费用到期后的六个月内没有支付,银行可以给你寄送一份通知。这份通知会说明,如果你在某个特定日期前没有支付(这个日期至少是他们寄出通知后的30天),他们就会强制打开你的保险箱。
Section § 1632
Section § 1633
这项法律规定了哪些人可以从银行获取与逝者遗产相关的财产清单副本。符合条件的人包括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他们的律师、保险箱承租人、任何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以及法院命令应获得副本的任何人。
Section § 1634
Section § 1635
Section § 1636
Section § 1637
当银行出售证券时,一名高级职员必须在这些证券上附一份宣誓书,确认出售符合本条规定的规则。这份宣誓书提供了必要的授权,可以注销旧的股票证书并向买方签发新的证书。它还允许将债券或其他证券登记在新所有者名下。
Section § 1638
Section § 1639
Section § 1640
Section § 1641
Section § 1642
Section § 1643
Section § 1644
本节规定,如果银行职员认定某些文件或物品没有明显价值,则无需将其出售。未售出的物品必须在出售通知发出后由银行至少保留一年。如果一年后无人认领,银行可以销毁这些物品,但必须在一名银行职员和一名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Section § 1645
这项法律允许银行在所有者不支付费用时,出售保险箱内的物品或存放在银行的个人财产。银行有权出售债券、股票、期票或任何其他财产,无论所有者是否能证明其所有权。
Section § 1646
Section § 1647
本法律规定,银行有权采取任何现有法律行动来追收与保管箱相关的债务。银行可以选择无需出售任何存放物品即可追回全部欠款,或者在部分债务已通过出售这些物品偿还后,追回剩余的债务。
Section § 1648
Section § 1649
本节概述了银行在保险箱或存储收据以多人名义登记或持有人已故时,应如何处理相关通知。如果需要发送通知,可以发送给任何一位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这将被视为已通知所有相关方。当在出售前需要发布通知时,公告必须包含保险箱登记在册的那个人的姓名和地址。当需要记入账户款项时,必须以所有列出的名义进行,但其中任何一人或其代表都可以提取。最后,如果通知以密封、已预付邮资的信封,通过至少一级邮件寄送至与保险箱或收据相关联的人的登记地址,则视为已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