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190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工业贷款公司被允许从事的业务。它们可以提供贷款,无论是否有分期投资凭证等抵押品。它们还可以预先或在其他时间收取贷款费用。此外,它们可以购买、出售或贴现某些类型的金融债务,例如信托收据和销售合同。最后,它们被允许通过购买、出售或发起租赁债务来处理租赁业务。

工业贷款公司可以:
(a)CA 金融 Code § 18190(a) 贷款,无论有担保或无担保,无论是否以其分期投资凭证作质押。
(b)CA 金融 Code § 18190(b) 预先或以其他方式收取和接受贷款费用。
(c)CA 金融 Code § 18190(c) 购买、出售或贴现以下债务:善意信托收据、有担保或无担保的诉权、有条件销售合同或担保协议。
(d)CA 金融 Code § 18190(d) 购买、出售、贴现或发起租赁债务。

Section § 1819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列出了在多个条款下豁免于特定法规的金融交易。首先,它豁免了金额为一万美元或以上的合法贷款,以及工业贷款公司进行的任何相关活动,前提是它们并非试图规避法律。其次,它排除了备用担保人就根据本分部购买的债务所欠的金额。最后,它豁免了向主要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这些借款人已将应收账款或分期付款账户作为总额为一万美元或以上贷款的抵押品。

第18008、18009、18010、18212、18212.1、18214、18219、18220、18222、18230至18234、18290至18295以及18439条不适用于:
(a)CA 金融 Code § 18191(a) 任何本金金额为一万美元($10,000)或以上的善意贷款,或与任何此类贷款相关的工业贷款公司,如果该条文的规定未被用于规避本分部的目的。
(b)CA 金融 Code § 18191(b) 或有担保人就其根据本分部规定购买的债务所应付的金额。
(c)CA 金融 Code § 18191(c) 向已质押应收账款或分期付款账户以担保贷款的主要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这些贷款总额达到一万美元($10,000)或以上。

Section § 181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某些特定章节中列出的金融法规不适用的情况。具体来说,它豁免了五千美元或以上的真实贷款,包括工业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前提是这些贷款并非为了规避法规而设立。它还豁免了或有担保人的债务,以及以应收账款或分期付款账户作担保且总额达到五千美元或以上的贷款。

第18008、18009、18010、18212、18212.1和18214节不适用于:
(a)CA 金融 Code § 18191.5(a) 任何本金金额为五千美元($5,000)或以上的善意贷款,或与本金金额为五千美元($5,000)或以上的任何善意贷款相关的工业贷款公司,如果本节规定未被用于规避本分部。
(b)CA 金融 Code § 18191.5(b) 根据本分部规定购买的或有担保人所承担义务的应付款项。
(c)CA 金融 Code § 18191.5(c) 向主要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该借款人已质押应收账款或分期付款账户以担保总计金额达到五千美元($5,000)或以上的贷款。

Section § 181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以工资转让或类似报酬为交换而进行的支付,都被视为一项有担保的贷款。实际支付的金额与被转让报酬总额之间的差额,被视为该贷款的利息和费用。然而,它不改变现有的工资转让法律,也不单独授权工资转让。

以金钱、信用、货物或诉讼权利作为对价,用于任何出售、转让或指令支付工资、薪金、佣金或其他服务报酬(无论已赚取或将赚取)的行为,就本分部项下的监管目的而言,是一项由该转让担保的贷款;并且,转让报酬超出实际支付对价的金额,是自支付之日起至报酬应付之日止该贷款的利息和费用。本条不修改或影响本州现行关于工资转让的法规,也不授权此类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