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机构—出售、合并和转换行政
Section § 4830
专员作出的任何最终决定或官方行动都可以由法院进行审查。这意味着,如果您认为专员的行为存在错误,您有权要求法院审查其行为。
Section § 4831
专员有权发布规则和命令,以帮助实现本部的目标。这包括定义术语的能力。专员可以针对其权限范围内的不同群体或情况制定不同的规则。如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专员还可以决定豁免某项规则。
Section § 4832
这项法律规定,当专员发出命令或许可证时,他们可以设定其认为必要的条件,以实现本法律章节的目标。
Section § 4833
在本分部项下的任何程序中,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申请为何应被接受。如果有人声称他们豁免于规则或属于例外情况,则他们有责任证明这一点。
Section § 4835
本条规定,当您向专员提交任何申请或报告时,该申请或报告必须符合专员设定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可能包括文件的格式、包含的信息、签署方式,以及可能的核实方式。
Section § 4836
本法律规定,您不得在向专员提交的任何申请或报告中撒谎或遗漏重要信息。这适用于根据本分部提交的任何内容,包括根据本分部颁布的法规或命令。简而言之,您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供所需信息。
Section § 4837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当根据特定分部提交申请时,专员可以考虑申请人的建议。如果专员认为申请人能够执行其建议,他们可以根据该建议作出裁定。当申请因该建议而获得批准时,专员必须设定条件,以确保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实施该建议。
Section § 4839
本法律规定了向专员支付各种金融业务的费用。提交出售或合并批准申请的费用为2,500美元,而转换批准的费用为5,000美元。授权证书或执照的费用通常为2,500美元,但在某些其他情况下仅为25美元。其他特定证书的费用也为25美元。如果申请需要进行检查,申请人需根据检查成本支付额外费用,包括检查员必要的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