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2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费用”一词包括与贷款或金融服务相关的所有成本。这些成本可以是利息、费用、奖金、佣金,或与谈判或收取贷款等活动相关的任何开支。它适用于持牌人或任何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服务。

“费用”包括持牌人或任何其他人就调查、安排、谈判、获取、担保、发放、服务、收取和执行贷款或金钱、信用、商品或诉讼权利的延期偿付,或任何其他所提供服务而收取、约定或收到的利息、费用、奖金、佣金、经纪费、折扣、开支以及其他形式的成本总额。

Section § 22201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收费”定义为持牌贷款人可能从处理贷款的各个方面(例如谈判或安排贷款),或通过相关的销售或协议,获得的任何形式的利润或好处。

“收费”包括许可方可能通过合同约定、收取、接受或获得的任何形式的利润或利益,这些利润或利益是通过附带的销售、购买或协议,与任何贷款的谈判、安排、发放或以其他方式相关联。

Section § 222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在某些金融交易中哪些不被视为“费用”。它明确指出,保险佣金、针对机动车辆的特定留置权支付、法院费用(不包括律师费)、开放式信贷计划的某些费用、必要的收回费用以及商品或服务的可选销售不被视为费用。每项排除都有具体条件,例如费用上限或百分比限制。

“费用”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CA 金融 Code § 22202(a) 作为持牌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根据第22313条的规定,就承保的保险所收取的佣金。
(b)CA 金融 Code § 22202(b) 支付给占有留置权持有人的款项,该款项不超过《民法典》第3068条(c)款规定的金额,且根据《民法典》第三编第四部分第14章第6.5节(自第3067条起)施加,用于解除担保本分部所涉贷款的机动车辆。
(c)CA 金融 Code § 22202(c) 诉讼中产生的、不包括律师费的法院费用,并从拖欠贷款的债务人处追回。
(d)CA 金融 Code § 22202(d) 持牌人从卖方处收到的款项,借款人通过该卖方获得信贷资金、商品、劳务或服务,该款项与开放式信贷计划下的交易相关,并根据借款人的指示从支付给卖方的贷款收益中支付或扣除,且该款项是卖方因被允许参与持牌人的开放式信贷计划而对持牌人承担的义务。持牌人根据本款从卖方处收到的款项不得超过根据借款人指示支付给卖方的贷款收益的6%。
(e)CA 金融 Code § 22202(e) 与收回机动车辆相关的实际和必要费用,支付给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三编第11章(自第7500条起)获得许可的收回机构,费用不超过五百美元 ($500),前提是持牌人遵守第22328条和第22329条;以及根据《政府法典》第26751条和第41612条支付给持牌人的实际费用,金额不超过《政府法典》这些条款中规定的金额。
(f)CA 金融 Code § 22202(f) 支付给持牌人的款项,以及持牌人因销售商品、服务或保险(无论销售是否与贷款相关)而收到的佣金和利益,如果买方通过单独签署的授权书确认其为可选,并且商品、服务或保险的销售已根据第22154条获得授权。

Section § 222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消费贷款”定义为你主要出于个人、家庭或家居原因而申请的贷款。无论贷款是否以房屋、汽车作抵押,或者完全没有抵押,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在判断是否为消费贷款时,贷款人可以依据你签署的一份说明资金用途的声明。这份声明可以是一份独立文件,也可以是贷款申请的一部分,而且一旦签署,贷款人无需核实你是否真的按声明用途使用资金。请注意,不动产不能用作担保,除非在其他条款中另有规定。

“消费贷款”指无论是否以不动产或动产(或两者兼有)作担保,或无担保的贷款,其所得款项主要由借款人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居目的。为确定某笔贷款是否为消费贷款之目的,贷款人可依赖借款人签署的任何书面用途声明。该声明可以是借款人签署的单独声明,或包含在借款人签署的贷款申请或其他文件中。贷款人无须核实贷款所得款项是否按照用途声明使用。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授权将不动产作为担保,除非第 22330 节另有规定。

Section § 222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扩大了“消费者贷款”的定义,将本金低于5,000美元、非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居用途的贷款也包括在内,前提是借款人书面声明了这一点。贷款人可以依赖借款人关于贷款用途的书面声明,并且无需核实贷款是否按声明使用。

此外,如果此类贷款以借款人的经营收入(例如应收账款或已售商品/服务的收款权)作为担保,通过留置权或其他金融权益,它们也被视为“消费者贷款”。

(a)CA 金融 Code § 22204(a) 除第22203条中消费者贷款的定义外,“消费者贷款”还指本金金额少于五千美元($5,000),且借款人主要意图用于非个人、家庭或家居用途的贷款。
为确定某笔贷款是否为消费者贷款,贷款人可依赖借款人签署的任何书面用途声明。该声明可以是借款人单独签署的声明,也可以包含在贷款申请或其他由借款人签署的文件中。贷款人无需核实贷款收益是否按照用途声明使用。
(b)CA 金融 Code § 22204(b) 根据本条规定,消费者贷款是指以本分部规定的方式担保的贷款,如果其全部或部分以借款人经营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例如应收账款和动产文据)的任何留置权、担保权益、转让或授权委托书作为担保,包括借款人在贷款发放之前或同时出售的应收账款或动产文据的收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