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与处罚执照的撤销与暂停
Section § 22700
这项法律规定,融资贷款人、经纪人和项目管理人的执照将一直有效,直到它们被主动放弃、撤销或暂停。
同样,抵押贷款发起人的执照每年支付费用后续期,除非被交回、撤销或暂停,否则将保持有效。
如果执照持有人想放弃他们的执照,在提交交回申请30天后生效——前提是没有正在进行的暂停或撤销程序。如果在交回执照前后启动了此类程序,交回的时间和条件将由专员决定。
最后,这些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22701
专员有权调查从事金融贷款、经纪或项目管理业务的企业,以查明任何潜在违规行为或收集执行法规所需的信息。这包括检查任何贷款、合同和业务记录。专员及其代表可以完全进入营业场所并查阅所有相关文件。该法律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22702
Section § 22703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雇员、合伙人、董事和股东查阅和审查由专员保管的财务文件和记录。雇员也被允许用有关正在进行的运营或交易的新信息来更新这些记录。
Section § 22705
这项法律赋予一位被称为“专员”的人持续的权力,可以采取特定行动来保护公众。专员可以在任何时候行使这些权力,无论某人是否已经申请、获得、放弃或被吊销了执照。
Section § 22705.1
本法律规定,如果持证人因加利福尼亚州、其他州、联邦机构或其他国家对其许可活动相关事项采取纪律处分,这可作为加利福尼亚州专员进一步采取纪律处分的理由。如果存在此类纪律处分的核证记录,该记录将被视为所发生事件的无可争议的证据。
此外,本节不阻止专员使用本分部内的其他具体规定,对在其他地方受到纪律处分的持证人进行纪律处分。
Section § 22706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要求证人出面并宣誓作证,如果他们的证词与受监管的业务或活动,或与任何审查、调查或听证会有关。
Section § 22707
本条规定,如果被许可人或其他人根据本金融法律接受检查,他们必须支付检查费用。州专员在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追回这些费用,并且他们会根据检查员的平均每小时费率来计算费用。
此外,除非某人已经是被许可方,否则必须经过行政或司法听证会才能被正式认定为受本法律管辖的人。
Section § 22707.5
这项法律允许金融专员对违反金融法律的个人或企业发出传票(违规通知)。传票会说明违规行为,并可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纠正违规,同时处以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这笔罚款将存入金融保护基金。专员在决定罚款时,会考虑违规的严重程度、违规者的诚意以及是否有过往违规记录。传票还可能要求为受违规行为损害的人提供退款或赔偿等附带救济。
如果违规行为持续,专员可以命令违规者停止某些业务活动。这些处罚可以与行政、民事或刑事等其他法律行动同时进行。违规者有30天时间请求听证,否则传票将成为最终决定。听证会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如果违规者在可能的审查后仍不遵守,专员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并命令其遵守,法院听证会将在至少60天后举行。违规者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收到通知。法院可以对未支付的罚款或进一步的停止活动等采取民事判决。
Section § 22708
专员在调查某事后,如果认为这件事对公众很重要,就可以将一份报告提交给问题发生地的当地检察官。
Section § 22709
Section § 22712
本法律允许专员命令任何未经必要执照而作为融资贷款人、经纪人、项目管理人或抵押贷款发起人运营的个人或企业停止其业务。如果他们违反规定或任何官方命令,专员可以要求他们停止有害行为,并可能寻求额外的补救措施,例如为受影响的个人提供退款或赔偿。命令发出后,收到命令的人有30天时间请求听证,否则如果在接下来的30天内没有举行听证,命令将被取消。“持证人”包括抵押贷款发起人。
专员还可以发布立即生效的命令,以停止不安全或危险的商业行为,如果他们认为此类行为正在发生,尽管该命令仅在特定条件下才最终生效。
Section § 22713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位州政府官员(称为“专员”)在有人即将违反或已经违反金融法规时采取法律行动。专员可以请求法院通过禁令或类似命令来阻止这些行为。此外,专员还可以为因违规行为受损的人要求赔偿,例如要求返还资金或支付损害赔偿。
此外,任何故意违反这些规定的人,每次违规可能面临最高 $2,500 的罚款。这些罚款可以单独追究,也可以与法律规定的其他执行方法结合使用。
Section § 22714
如果专员发现持证人违反了某些规定,他们可以暂停或吊销执照,但必须先给予持证人一个公平的申辩机会。违规行为的例子包括不遵守专员的规定、违反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或者未能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此外,如果最初申请执照时存在本应导致执照不予颁发的问题,或者贷款条款处理不当,也可能导致执照被暂停或吊销。主执照不会因附属机构的问题而受影响,除非主执照直接牵涉其中。自2019年1月1日起,针对特定执照的行动不会影响其他持证地点,除非命令中另有说明。
Section § 22715
本法律允许专员在公司未能按时提交所需报告(即使在收到通知后)的情况下,快速暂停或吊销其执照。公司有30天时间请求听证,如果听证未在60天内举行,则暂停命令将被撤销。此外,专员可以对未能按时提交报告或信息的公司处以罚款,最初每天最高100美元,之后每天最高500美元,总计不超过25,000美元,除非公司未在90天前收到新要求的通知。受影响的公司可以在30天内就这些罚款请求听证。
如果未在30天内请求听证,罚款将成为最终决定,并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举行了听证,任何被命令支付的款项须在决定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Section § 22716
即使金融执照被撤销、暂停、过期或放弃,在此之前签订的任何合法合同或债券仍然有效且可强制执行。具体而言,这意味着与借款人或财产所有人之间先前存在的合法协议,以及物业评估清洁能源(PACE)评估合同及其债券,均不受影响。
这项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