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本法律生效时已经存在的任何协会,都必须遵守本分部的新规定,就像它们是根据这些规定成立的一样。它们可以修改其基本文件以符合新法律,任何与新规定冲突的部分都将被取代。但是,协会与其成员之间的现有协议,或任何有效合同,不会受到这些修改的影响。即使其章程或章程细则有所不同,这些协会也必须遵守本分部确立的所有义务、权利和限制。此外,现有协会仍可根据其原有规则向储蓄账户持有人授予表决权。

Section § 5204

Explanation

如果合同或协议的某一部分违反了本分部的规定,那么只有这一特定部分无效,而不是整个合同都无效。除非专员明确说明,否则违反规定不会导致任何金融文书失效。

如果有人根据专员的指示善意行事,即使这些指示后来被修改或宣布无效,也不会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a)CA 金融 Code § 5204(a) 本分部中凡是规定某项协议或合同违反本分部任何规定即属无效的,该规定仅限于协议或合同中与该规定相抵触的特定部分,除非该特定部分不可分割,否则整个协议或合同不因此而无效。
除非专员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本分部任何规定不使任何协议、合同、股票、储蓄账户、票据、信托契据、抵押或其他文书失效。
(b)CA 金融 Code § 5204(b) 本分部中规定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条款,不适用于任何根据专员的任何规则、规章、批准、同意、命令、指示或其他行为,善意地实施或未实施的行为,即使在行为或不行为之后,专员的该规则、规章、批准、同意、命令、指示或其他行为被司法或其他机构修改、撤销或认定无效。

Section § 5205

Explanation
任何法律中提到“协会”一词时,都包括根据特定法律框架组建的储蓄银行。同样,当您看到“联邦协会”时,它也指联邦储蓄银行。

Section § 520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协会的所有财务文件,例如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必须按照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这确保了财务信息能准确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除非法律或法规另有具体规定。

此外,如果需要实现法律目标,专员有权要求财务报表以不同方式编制。然而,任何使用这些特殊会计方法编制的财务报告,只能用于专员指定的目的。

(a)CA 金融 Code § 5205.5(a) 本分部中提及的协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提及的协会的资产、负债、收益、留存收益、股东权益和类似会计项目,均指按照当时适用的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或确定,并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公允列报其旨在列报事项的财务报表或项目,但须遵守本分部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本分部发布的任何法规或命令所要求或允许的任何特定会计处理。
(b)CA 金融 Code § 5205.5(b) 如果发现以不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方式编制或确定协会的任何财务报表或会计项目对于执行本分部的宗旨或规定是必要或适当的,专员可以通过法规或命令要求以该其他方式编制或确定。根据本小节规定要求采用会计方法的报告,除专员规定的用途外,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Section § 5206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明,就根据本分部组建的储蓄银行而言,凡法律中出现“董事会”、“董事”或“董事”等术语时,应理解为指“理事会”、“理事”或“理事”。

凡法律条文中出现“董事会”、“董事”或“董事”等术语时,就根据本分部组建的储蓄银行而言,此类术语应指“理事会”、“理事”或“理事”。

Section § 520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本部的任何部分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这不会影响本部的其余部分。只要其他部分不依赖于无效的部分,它们仍然可以使用和适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即使其中一部分无效,法律的其余部分也能继续发挥作用。

Section § 52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即使通过了新法律,本部仍将有效,除非新法律明确声明废止本部。简而言之,后续不相关的法律不会废除本部,除非它们明确声明。

Section § 5209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本分部的规定与本分部制定时已有的其他法律发生冲突,则以本分部的规定为准。但是,它无意取代在本分部规定生效后明确决定修改或废止这些规定的任何未来法律。

凡本分部的规定与本分部规定颁布时生效的任何其他法律不一致的,应以本分部的规定为准。除第6500条(a)款另有规定外,本条无意规定优先于在本分部内不一致规定生效日期之后颁布的、明确废止本分部规定的其他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