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金融 Code § 5204(a) 本分部中凡是规定某项协议或合同违反本分部任何规定即属无效的,该规定仅限于协议或合同中与该规定相抵触的特定部分,除非该特定部分不可分割,否则整个协议或合同不因此而无效。
除非专员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本分部任何规定不使任何协议、合同、股票、储蓄账户、票据、信托契据、抵押或其他文书失效。
(b)CA 金融 Code § 5204(b) 本分部中规定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条款,不适用于任何根据专员的任何规则、规章、批准、同意、命令、指示或其他行为,善意地实施或未实施的行为,即使在行为或不行为之后,专员的该规则、规章、批准、同意、命令、指示或其他行为被司法或其他机构修改、撤销或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