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250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金融协会遇到麻烦,例如财务不稳定或不遵守法律命令,专员可以介入并指定一个人来接管,这个人被称为接管人。这位接管人可以是专员本人,也可以是其他被指定的人。一旦被指定,接管人将立即控制该协会的财产和记录。

Section § 82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当州专员为受保协会指定接管人时,这被视为州政府权力下的官方行动,旨在启动联邦法律定义的清算程序。被指定的接管人拥有托管人的全部权力,以及清算该协会的权力。他们还可以拥有法院命令授予的额外权力。

(a)CA 金融 Code § 8251(a) 对于受保协会,专员根据本条指定接管人,应构成根据本州公共机构的正式决定,据此指定接管人进行清算,此举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国家住房法》(12 U.S.C. Sec. 1701 et seq.)第401条 (d) 款的设想和含义。
(b)CA 金融 Code § 8251(b) 接管人应拥有托管人的所有权力和权限,以及清算权,并应拥有法院命令中明确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力和权限。

Section § 8252

Explanation
如果专员或部门员工被指定为接管人,他们不会获得额外的报酬。但如果选择其他人担任接管人,他们的报酬将由法院决定,并从协会的资产中支付。

Section § 8253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金融协会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承保并需要接管人,应向FDIC提议担任此角色。如果FDIC接受,它可以使用该协会的资产作为担保提供贷款,或通过公开或私人出售购买这些资产。但是,这些行为必须得到法院的批准。

Section § 8254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协会的财产和业务被接管人接管,该协会有10天时间可以向当地高等法院申请停止任何进一步的行动。法院将审查情况,如果裁定有利于该协会,它可以命令接管人停止并归还财产和业务给该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