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475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金融协会保持充足的净资产以保护账户持有人。专员设定了最低净资产标准,至少为总资产的3%,并可通过排除某些资产来调整此数字。如果协会的净资产低于要求水平,专员可以强制执行纠正措施,例如增加流动性或限制某些账户和贷款活动。协会还必须停止或限制促销开支,并可能需要与专员会面讨论改进措施。专员允许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来维护协会和公众的利益。

(a)CA 金融 Code § 6475(a) 各协会应保持充足的法定净资产,以适合其业务经营并保护其储蓄账户持有人。
(b)CA 金融 Code § 6475(b) 专员应规定适用于所有协会的最低法定净资产要求,该要求不得低于协会总资产的3%。在界定总资产时,专员可发布规定,从总资产数字中排除专员认为适当的任何资产项目。
(c)CA 金融 Code § 6475(c) 如果法定净资产低于专员规定的水平,专员可要求协会在专员指定的时间内并以其指定的方式增加其法定净资产,以使该金额达到本节规定为充足的水平,并可要求协会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CA 金融 Code § 6475(c)(1) 增加其流动资产,并将该增加的流动性保持在专员规定的水平。
(2)CA 金融 Code § 6475(c)(2) 停止:
(A)CA 金融 Code § 6475(c)(2)(A) 接受所有类别或种类的储蓄账户,但已发行账户的兑换除外。
(B)CA 金融 Code § 6475(c)(2)(B) 接受任何特定类别、种类或金额的储蓄账户。
(C)CA 金融 Code § 6475(c)(2)(C) 接受已发行储蓄账户的额外资金,分期付款账户除外。
(c)CA 金融 Code § 6475(c)款第(2)项的规定不应阻止协会将账户所赚取的利息计入储蓄账户。
(3)CA 金融 Code § 6475(c)(3) 停止所有贷款业务、在特定区域的贷款业务,或发放特定类型或类别的贷款。
(4)CA 金融 Code § 6475(c)(4) 停止购买贷款或其他投资。
(5)CA 金融 Code § 6475(c)(5) 停止或限制促销开支。
(6)CA 金融 Code § 6475(c)(6) 召开其董事会会议,专员出席,以实现本节的目标。
(7)CA 金融 Code § 6475(c)(7) 采取专员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措施,以维护协会和公众的利益。

Section § 64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协会根据规定设立并维持一定的财务准备金。如果允许,他们也可以设立额外的准备金。董事会有权决定将额外资金转入盈余或其他准备金账户。

各协会应根据本分部的规定设立并维持所需准备金,并可设立并维持本分部允许的任何额外准备金。
董事会可向盈余或其他准备金账户进行额外划拨。

Section § 64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任何协会试图通过以不允许的方式与其他协会交换贷款或资产来规避规定,专员可以要求它们为所获取的资产设立全额准备金。这意味着根据规定,它们不能将这笔准备金计入其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