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0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每个互助协会都必须为其成员举行年度会议,而该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则由协会的章程决定。

各互助协会的成员年度会议应在协会章程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Section § 60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互助协会成员的特别会议可以由会长或董事会随时召开。此外,如果合计持有该协会至少10%储蓄存款的成员提出书面请求,则必须召开此类会议。该书面请求应明确说明会议目的,并提交至协会的总部,收件人是会长。

互助协会成员的特别会议可由会长或董事会随时召集,并应在合计持有该协会至少10%的未偿储蓄存款的成员提出书面请求时,由会长、副会长或秘书召集。该书面请求应说明会议目的,并应送达协会的总部,收件人是会长。

Section § 600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了协会如何通知成员参加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通知可以通过在当地报纸上刊登,或者在会议前至少15天但不超过45天邮寄给成员。通知必须包含协会名称、会议地点、会议时间,如果是特别会议,还要说明会议目的。此外,通知还必须在会议前14天张贴在协会的办公室里。如果成员书面或通过代理人放弃接收通知的权利,则无需向他们发送通知。

每次年度会议和特别会议的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连续两周(每周的任何一天)每周刊登一次,刊登在协会主要办事处所在市或县的英文报纸上,该报纸应为普遍发行的报纸;或者在会议召开日期前至少15天但不超过45天,预付邮资邮寄给协会记录中每位成员的最后地址。该通知应说明协会名称、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时间,并且,如果是特别会议,应说明召开会议的目的。类似的通知应在会议召开日期前的14天内,在协会的每个办事处显眼位置张贴。无需向任何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书面放弃该会议通知的成员发出通知。

Section § 60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互助协会成员的投票权是如何运作的。每位成员的储蓄账户中每有100美元(或不足100美元的部分),就可以获得一票。但是,任何成员的投票数都不能超过1,000票。此外,成员不能累积投票来选举董事。

Section § 6004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协会董事会设定一个特定日期,称为股权登记日,以确定哪些成员有资格接收会议通知、投票或行使其他权利。该股权登记日可以在会议或行动发生前10到60天内设定。如果未设定日期,则适用默认规则:对于会议,股权登记日是通知发出前一天;对于未经会议的书面同意,股权登记日是首次提交书面同意书的日期;对于其他目的,股权登记日是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之日或行动发生前60天,以两者中较晚者为准。如果会议延期,除非董事会设定新的股权登记日,否则资格认定保持不变。

(a)CA 金融 Code § 6004(a) 为使协会能够确定有权获得任何会议通知、有权投票、有权获得任何分配或有权行使任何其他合法行动相关权利的成员,协会董事会可以提前确定一个股权登记日,该日期不得早于该会议日期或任何其他行动日期前60天,也不得晚于该会议日期前10天,但如果本条规定与任何联邦法规或规章中关于协会股权登记日确定的规定相冲突,则以联邦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为准。
(b)CA 金融 Code § 6004(b) 如果未根据上述 (a) 款确定股权登记日:
(1)CA 金融 Code § 6004(b)(1) 确定有权获得成员会议通知或在成员会议上投票的成员的股权登记日,应为发出或首次发布通知之日前的下一个营业日营业结束时;如果通知被豁免,则为会议举行日期前的下一个营业日营业结束时。
(2)CA 金融 Code § 6004(b)(2) 在董事会未事先采取任何行动的情况下,确定有权在未经会议的情况下书面同意某项行动的成员的股权登记日,应为首次书面同意书提交之日。
(3)CA 金融 Code § 6004(b)(3) 为任何其他目的确定成员的股权登记日,应为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之日营业结束时,或该其他行动日期前第60天,以两者中较晚者为准。
(c)CA 金融 Code § 6004(c) 确定有权获得成员会议通知或在成员会议上投票的登记成员,适用于会议的任何延期,除非董事会为延期会议确定新的股权登记日。

Section § 6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协会成员会议上如何进行投票。成员可以亲自投票,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投票。代理是指一份书面授权,允许他人代表成员投票,并且必须在会议前提交给协会秘书进行核实。代理书一直有效,直到被书面撤销、被新的代理书取代,或者成员亲自出席并投票。如果授权代理的成员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除非在计票前协会收到书面通知,否则代理书仍然有效。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第 (604) 条不适用于互助协会。

Section § 6006

Explanation
在本节中,任何数量的成员出席会议就足以开始会议(即达到法定人数)。除非有具体的规定另有说明,否则决定是根据出席者的多数票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