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300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加州的信用合作社如果按照本条中列出的具体步骤操作,就可以变成联邦信用合作社。

信用合作社可以按照本条所载的程序,将其自身转换为联邦信用合作社。

Section § 1530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信用合作社如何转变为联邦信用合作社。该过程需要信用合作社董事会的推荐以及社员的多数票。这种“肯定多数票”意味着在正式会议上或通过书面投票,超过半数的投票社员同意这一变更,并遵循《公司法典》相关章节中规定的具体规则。

经董事会推荐,任何信用合作社的社员可以经此类社员的肯定多数票决议将其信用合作社转换为联邦信用合作社。就本条而言,“此类社员的肯定多数票”是指社员将信用合作社转换为联邦信用合作社的投票,经在法定人数出席的正式会议上,由代表并投票的多数票的肯定票批准或追认 (该肯定票也构成所需法定人数的多数),或根据《公司法典》第7513条的书面投票,或根据《公司法典》第7151条 (e) 款的规定,通过章程可能规定的肯定票或书面投票。

Section § 15302

Explanation
如果信用合作社决定转变为联邦信用合作社,它必须在做出决定后10天内向专员提交一份经核实的证明。该证明需要包含会议纪要或书面投票结果,以表明成员批准了此次转换。该证明的副本也必须发送给州务卿。

Section § 1530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你持有提交给州务卿的某特定证书的认证副本,它通常可以证明会议已经召开或表决已经进行,并且显示了所做出的决定。

Section § 153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州信用合作社如何转变为联邦信用合作社的步骤。在成员同意变更后,信用合作社必须转变为联邦身份。一旦收到联邦特许状,他们有10天时间将其提交给州专员和州务卿。这项提交正式将他们的身份从州信用合作社变更为联邦信用合作社。

Section § 15305

Explanation
当信用合作社转变为联邦信用合作社时,它就不再受州政府的监管。它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所有财产权,都会自动转移给新的联邦信用合作社,无需任何文书工作或额外手续。

Section § 153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一个州信用合作社转换为联邦信用合作社时,它会像以前一样保留其所有财产和资产。联邦信用合作社仍然对州信用合作社的所有义务负责。实质上,该信用合作社继续存在,但采用新的名称并受联邦法规管辖。

转换后的联邦信用合作社应以其自身权利,如同其作为州信用合作社时拥有、持有和享有第 15305 条所述财产的程度和范围一样充分地拥有、持有并享有该财产,且联邦信用合作社应继续对州信用合作社的所有义务负责,其程度如同未发生转换一样。联邦信用合作社应仅是州信用合作社在新的名称和新的管辖权下,以及对其公司结构进行为在新管辖权下正常运营所必需的修订后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