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a) 除法律另行授权的授权书外,本条授权设立特别授权书,适用于金融机构的一个或多个账户,或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关于保险箱服务的一个或多个合同。就本条而言,“账户”包括支票账户、储蓄账户、存单、储蓄凭证以及与金融机构的任何其他存款关系。
(b)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b) 本条规定的特别授权书应: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b)(1) 采用书面形式。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b)(2) 由授予授权书的人签署。
(3)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b)(3) 明确指明受托人、金融机构以及受该授权书约束的账户或合同。
(c)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c) 特别授权书应包含以下大致形式的文字:
“致签署本文件者警告:这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设立了一份授权书,赋予您指定为受托人的人以其中列明的广泛权力。您有权终止本授权书。如果本表格有任何您不理解之处,您应请律师向您解释。”
(d)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d) 除 (c) 款要求的文字外,属于或可能属于持久授权书的特别授权书还应包含以下大致形式的文字:
“即使您日后丧失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这些授权书仍将继续有效。”
(e)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e) 根据本条授予的授权书,在授权人和受托人之间,应持续有效直至以下最早发生的情况: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e)(1) 授权人撤销该授权。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e)(2) 账户终止。
(3)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e)(3) 授权人死亡。
(4)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e)(4) 对于非持久授权书,指定授权人的遗产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
(f)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f) 金融机构可以善意信赖根据本条授予的授权书的有效性,并且如果 (1) 该授权书已在金融机构备案,且交易由授权书中指定的受托人进行,(2) 该授权书表面上看起来有效,以及 (3) 金融机构拥有确凿证据证明签署授权书作为委托人的人的身份,则金融机构不因此对委托人或任何其他人承担责任。
(g)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g) 就 (f) 款而言,“确凿证据”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g)(1) 合理信赖符合第 4751 条要求的文件。
(2)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g)(2) 不存在任何信息、证据或其他情况,足以使合理人士相信签署授权书作为委托人的人并非其声称的个人。
(h)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h) 如果金融机构在收到关于 (e) 款项下任何授权终止事件的书面通知后,有合理时间采取行动,则 (f) 款提供的保护不适用于在该书面通知收到后进行的支付。任何其他通知或任何其他已证明金融机构可获取的信息均不应影响其根据本款获得保护的权利。
(i)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i) 根据本条授予的授权书行事的受托人,如果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进行账目核算,则应保存账簿或记录以允许对受托人的行为进行核算。
(j)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j) 根据本条授予的授权书行事的受托人,对除支付给授权人或为授权人利益进行的支付之外的任何支付承担责任,除非授权人已书面授权该支付。
(k)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k)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任何其他形式授权书的使用或效力。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暗示,在不满足 (f) 款要求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因信赖授权书而行事需承担责任。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可能在本条之外存在的任何豁免权。
(l)CA 遗嘱认证 Code § 5204(l)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阻止受托人同时被指定为支付死亡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