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120

Explanation
本法律强调,在解释遗嘱或信托等法律文件时,应当力求使文件的每个部分都具有意义。其目的是以一种能够保持财产转让有效性并防止其失败或被宣告无效的方式来解释这些文件。

Section § 211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解释法律文件时,应将所有部分结合起来审视,以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解。如果任何部分含义不清,可以通过查看文件中其他地方对该部分的提及或引用来加以澄清。

Section § 21122

Explanation

在解释法律文件时,除非明确表明有不同的意图,否则应使用词语的通常含义。在文件中表达法律观点时,不需要使用专业术语,但如果出现了专业词语,通常会认为它们是按其专业含义使用的,除非文件另有说明,或者起草文件的人不熟悉这些术语。

文书的词语应赋予其普通和语法意义,除非使用其另一层含义的意图明确且其预期含义可以确定。技术词语并非使文书中的处分生效所必需。技术词语应被视为已按其技术意义使用,除非 (a) 上下文明确表明相反意图,或 (b) 令人满意地表明该文书完全由转让人起草,且转让人不熟悉该技术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