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10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当有人提起上诉时,法院判决会发生什么。通常,上诉会阻止判决的执行。但是,存在例外情况:

即使上诉正在进行中,法院仍可采取行动以防止损害,例如允许受托人行事、指定临时监护人或增加其他保护措施。无论上诉结果如何,这些行动仍然有效。

《民事诉讼法典》中的具体规则适用于监护案件。如果法院要求提供财务担保(“担保书”)但未提供,则尽管有上诉,判决仍可执行。

涉及金钱支付的判决不会因上诉而中止,除非已提交保证金,或者该支付涉及受某些法律保护的遗产,尽管法院仍可要求提供保证金。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310(a) 除(b)、(c)、(d)和(e)款另有规定外,根据第1章(自第1300条起)提起的上诉中止判决或命令的执行和效力。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310(b) 尽管已对判决或命令提起上诉,为防止对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或损失,审理法院可指示受托人行使权力,或可指定临时监护人或财产管理人(针对人身或遗产,或两者兼有),或指定特别管理人或临时受托人,不时行使权力,如同未有上诉待决一样。受托人根据本款项下法院指示所采取的一切行为均有效,无论上诉结果如何。对法院根据本款项下所作指示提起的上诉,不应中止这些指示。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310(c) 在人身监护程序中,《民事诉讼法典》第917.7条应适用。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310(d) 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917.9条的规定)且未提供该担保,则上诉不中止判决或命令的执行和效力。
(e)CA 遗嘱认证 Code § 1310(e) 上诉不中止金钱判决或命令支付金钱的命令的执行和效力,除非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310(e)(1) 已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917.1条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310(e)(2) 该款项将从根据第7编(自第7000条起)管理的死者遗产中支付,或从根据第4编(自第1400条起)受遗产监护或财产管理的人的遗产中支付。但是,法院可根据(d)款的规定要求提供保证金。

Section § 1311

Explanation
如果法院裁定任命受托人(例如受托人或监护人)是错误的并撤销了该决定,那么受托人在其任命后但在撤销前所做的任何事情仍然被认为是有效的。受托人对在此期间善意采取的行动不承担责任。同样,与他人善意进行的任何交易不会仅仅因为撤销而被撤销。

Section § 13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即使一项与遗产税相关的旧条款在1988年被废止了,如果你不同意关于遗产税金额的决定,或者决定声称无需缴纳遗产税,你仍然可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