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遗嘱认证 Code § 9600(a) 遗产管理人对遗产拥有管理和控制权,并且在管理和控制遗产时,应当尽到普通注意和勤勉义务。何为构成普通注意和勤勉义务,应由特定遗产的所有情况决定。
(b)CA 遗嘱认证 Code § 9600(b) 遗产管理人:
(1)CA 遗嘱认证 Code § 9600(b)(1) 应当在普通注意和勤勉义务要求行使权力时,行使该权力。
(2)CA 遗嘱认证 Code § 9600(b)(2) 不得在普通注意和勤勉义务要求不行使权力时,行使该权力。
遗产管理人负责管理遗产,并应在此过程中尽到普通注意和勤勉义务。何为普通注意,取决于遗产的具体情况。他们只应在普通注意和勤勉要求行使权力时才行使权力,如果普通注意和勤勉要求不行使权力,则应避免行使权力。
如果遗产管理人(例如负责管理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未能妥善履行职责,他们可能需要赔偿由此失误造成的任何损失或错失的利润。他们还可能被要求返还因违反职责而获得的任何利润。然而,如果遗产管理人根据其所知情况合理且善意地行事,法院可能会酌情减轻或免除其责任,如果这样做显得公平。
如果管理他人遗产的个人代表根据第9601条欠付利息,他们必须支付以下两者中较高者:按法定判决利率计算的利息,或他们实际收到的利息。
然而,如果他们在已知情况下合理且真诚地行事,法院可能会酌情全部或部分免除他们的支付责任,如果这在当时情况下是公平的。
这项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即负责处理逝者遗产事务的人)不会承担逝者的债务或支付损害赔偿的承诺的个人责任,除非有书面协议。该协议必须由遗产管理人本人签署,或者由遗产管理人书面明确授权的其他人代为签署。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