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遗嘱认证 Code § 10900(a) 账目应包括财务报表和管理报告,依照第3部第1编第4章(自第1060条起)以及本条的规定。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0900(b) 管理报告中的负债说明应包括以下信息: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0900(b)(1) 是否已根据第9050条向债权人发出通知。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0900(b)(2) 已提交的债权人索赔,包括索赔提交日期、索赔人姓名、索赔金额以及对索赔采取的行动。
(3)CA 遗嘱认证 Code § 10900(b)(3) 未支付、未清偿或未充分备付的债权人索赔。对于每项此类索赔,说明应指明索赔是否到期以及到期日期、任何拒绝通知的发出日期,以及债权人是否已就该索赔提起诉讼。说明应指明作为索赔担保的任何不动产或动产,无论是通过抵押、信托契据、留置权还是其他产权负担。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0900(c) 由1995-96年度常会第2751号议会法案对本条作出的修订应于1997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