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6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所有预立医疗指示,例如医疗保健持久授权书和根据《自然死亡法》作出的声明,都将受本分部管辖。这包括在此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作出的指示。 所有与这些指示相关的、自2000年7月1日开始的法院诉讼程序也受本分部管辖。在此之前开始的诉讼程序也将遵循本分部,除非这样做会严重干扰诉讼程序的进行或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将适用先前的法律。 法律确认,任何在2000年7月1日之前签署的医疗指示或医疗保健持久授权书,如果根据当时的规定是有效的,则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