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仅在其个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人权利受托人对第三人的责任
Section § 18000
如果受托人作为管理信托的职责一部分签署合同,他们通常不对该合同承担个人责任。只有当他们明确表示自己是以受托人身份行事,并且在合同中指明了信托时,这才是真的。对于1987年7月1日之前签署的合同,适用不同的规则。
受托人责任 合同义务 受托人身份
Section § 18002
如果受托人在管理信托时犯了错误或做了错事,他们只有在错误是他们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时,才需要承担个人责任。换句话说,受托人必须是直接导致问题发生的人,才能被追究责任。
受托人责任 个人过错 信托管理
Section § 18003
如果多名共同受托人管理一项信托,那么一名未参与由三名或更多共同受托人做出的决定的受托人,不对该决定的后果负责。如果一名共同受托人不同意某项决定,并书面表达了异议,但最终因多数人的决定而遵从,那么他们不对因此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
然而,这些保护条款并不意味着共同受托人可以忽视自己的职责或未能妥善履行其工作。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8003(a) 未参与行使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共同受托人持有的权力的共同受托人,不对该权力行使的后果向第三方承担责任。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8003(b) 持异议的共同受托人,如果其在采取行动之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任何其他共同受托人表达了异议,则其遵从多数共同受托人的指示参与某项行动时,不对该行动向第三方承担责任。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8003(c) 本条不免除共同受托人因未能履行其作为受托人的职责而应承担的责任。
共同受托人职责 信托管理 多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