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300

Explanation
如果信托规定受益人的收入不能自愿转让或通过法院命令转让,那么除非适用第 (15304) 条至第 (15307) 条中的例外情况,否则该收入在受益人实际收到之前,不能被转让或用于偿还债务。

Section § 1530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信托受益人对本金的权益如何不能被转让或用于偿还债务,除非本金实际支付给了受益人。如果信托规定受益人的权益受到保护,那么在资金支付出去之前,债权人不能对其提出主张。

然而,如果这笔钱本应支付给受益人,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使用这笔特定款项来偿还债务。法院有权决定是否应使用全部或部分款项来清偿金钱判决。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1(a) 除(b)款以及第15304条至第15307条(含)另有规定外,如果信托文书规定受益人对本金的权益不受自愿或非自愿转让的约束,则受益人对本金的权益不得转让,并且在支付给受益人之前不受金钱判决强制执行的影响。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1(b) 根据信托文书,在本金款项已到期并应支付给受益人之后,经判决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709.010条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可以发出命令,指示受托人从该本金款项中清偿金钱判决。法院可酌情发出命令,指示受托人从该本金款项中清偿全部或部分判决。

Section § 153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设立信托是为了给某人的教育或生活提供资金,那么该人(受益人)不能出售或转让其获得这笔资金的权利。此外,在资金实际支付给受益人之前,债权人不能要求这笔钱来偿还任何债务或判决。

Section § 1530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受托人如何在自由裁量信托中处理向受益人的支付。如果信托赋予受托人决定受益人获得多少资金的自由裁量权,则债权人不能强迫受托人向受益人或其债权人支付款项。但是,如果受托人在明知债权人正通过法律程序追讨债务的情况下,仍向受益人支付款项,并且此举损害了债权人的权利,则受托人需承担责任。此规定不适用于某些法律条款下受保护的权益。此外,无论信托是否规定了受托人应如何行使其自由裁量权,此规则都适用。受益人仍可根据信托允许的范围强制要求支付。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3(a) 如果信托文书规定受托人应根据其自由裁量权认为合适的方式,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的利益支付部分收益或本金或两者,则受益人的受让人或债权人不得强制受托人支付任何只能在受托人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才能支付的款项。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3(b) 如果受托人知悉受益人权益的转让,或已被判决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709.010条在寻求获取受益人权益的诉讼程序中送达法律文书,且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的利益支付了任何只能在受托人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才能支付的收益或本金,则受托人应对受让人或债权人承担责任,责任范围以该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的款项损害受让人或债权人权利的程度为限。如果受益人在信托中的权益受制于根据第15300或15301条有效的转让限制,则本款不适用。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3(c) 本条适用,无论信托文书是否规定了受托人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3(d)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受益人可能拥有的强制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全部或部分收益或本金的任何权利。

Section § 15304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遗嘱认证法解释了当一个人设立信托并同时是其受益人时会发生什么。如果信托包含规定,说明设立人的权益不能转让,那么这些规定对设立人的债权人或购买其份额的任何人无效;但信托本身仍然有效。

该法还规定,如果信托旨在支付设立人的教育或供养费用,债权人可以要求获得受托人可能支付的最高金额,具体取决于设立人对信托的出资额。

最后,如果信托允许受托人支付设立人的税款,这并不会使设立人成为受益人,从而让债权人可以获取信托资金。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4(a) 如果委托人是其设立的信托的受益人,且委托人的权益受制于限制该权益自愿或非自愿转让的条款,则该限制对委托人的受让人或债权人无效。转让限制的无效性不影响信托的有效性。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4(b) 如果委托人是其设立的信托的受益人,且信托文件规定受托人应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用于受益人的教育或供养,或赋予受托人自由裁量权以决定支付给委托人或为委托人利益支付的收入或本金或两者的金额,则委托人的受让人或债权人可以获得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可以支付给委托人或为委托人利益支付的最高金额,但不得超过委托人对信托的按比例出资额。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4(c) 就本章而言,委托人不得仅因受托人被赋予自由裁量权以直接支付或报销委托人就信托收入或本金应缴纳的任何联邦或州所得税,而被视为其设立的不可撤销信托的受益人;委托人的受让人或债权人无权仅因该自由裁量权而获得任何金额。

Section § 153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命令受托人使用信托款项来履行抚养判决,例如配偶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无论信托受益人是否有权要求支付款项,只要法院认为公平合理,都可以这样做。法院可以要求受托人从信托的收入或本金中支付这些款项,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即使信托文件另有规定,这项规则也适用。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5(a) 在本条中,“抚养判决”指为信托受益人的配偶、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提供抚养费的金钱判决。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5(b) 如果受益人根据信托有权强制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法院可以,在法院认定特定案件情况下公平合理的范围内,命令受托人从这些已到期应付的款项中,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全部或部分地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判决。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5(c) 无论受益人根据信托是否有权强制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法院可以,在法院认定特定案件情况下公平合理的范围内,命令受托人从受托人根据其自由裁量权决定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的未来款项中,全部或部分地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判决。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5(d) 尽管信托文书中有任何规定,本条仍适用于抚养判决。

Section § 1530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法院如何处理赔偿判决,即因重罪定罪而要求支付款项的判决。如果某人是信托的受益人,法院可以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要求受托人使用信托的收入或本金来支付赔偿。无论受益人是否有权要求信托支付这些款项,这种情况都可能发生。受托人可能会被命令使用信托当前或未来的款项来支付赔偿。即使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本规则也适用。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5.5(a) 本节中使用的“赔偿判决”指因实施重罪而判决的赔偿,或因被告被判重罪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而判决的金钱赔偿。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5.5(b) 如果受益人根据信托有权强制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兼有,法院可以,在法院认定特定案件情况下公平合理时,命令受托人从那些现在或将来到期应付的款项中清偿全部或部分赔偿判决。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5.5(c) 无论受益人根据信托是否有权强制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兼有,法院可以,在法院认定特定案件情况下公平合理时,命令受托人从受托人根据其自由裁量权决定向受益人支付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的未来款项中清偿全部或部分赔偿判决。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5.5(d) 尽管信托文书中有任何规定,本节仍适用于赔偿判决。

Section § 15306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在州政府向受益人、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提供公共支持后,信托资产如何用于偿还州政府的开支。如果受益人有偿还责任,法院可以命令受托人(管理信托的人)使用信托的收入或本金来偿还债务。无论受益人是否有权要求信托支付款项,这都可能发生。

然而,如果信托是为有严重残疾的人设立的,并且不旨在偿还债务,则此规定不适用。但如果该信托导致他们失去获得公共援助的资格,那么该规定将适用,信托资产可能被用于偿还州政府。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a) 尽管信托文书中有任何规定,如果本州的一项法规规定受益人须向本州或本州的当地公共实体偿还其向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提供的公共支持,则经由适当的州或当地公共实体或公共官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9.010条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认定在特定案件情况下公平合理的范围内,法院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a)(1) 如果受益人根据信托有权强制受托人向受益人或为其利益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则命令受托人从到期支付款项的全部或部分中(无论是当前还是将来)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a)(2) 无论受益人根据信托是否有权强制受托人向受益人或为其利益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命令受托人从受托人根据行使其自由裁量权决定向受益人或为其利益支付的未来款项的全部或部分中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3)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a)(3) 如果受益人是设立人或设立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且受益人根据信托无权强制受托人向受益人或为其利益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则在受托人有权根据行使其自由裁量权向受益人或为其利益支付收入或本金或两者的范围内,命令受托人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而不论受托人当时是否已行使或此后可能行使有利于受益人的自由裁量权。
(b)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b)
(a)Copy 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b)(a)款不适用于为患有残疾的个人设立的任何信托,该残疾严重损害了该个人照顾或监护自己的能力,并构成严重障碍。但是,如果该信托导致该个人不符合《福利和机构法典》第9部(自第10000条起)规定的所需公共社会服务的资格,则本款不适用,并应适用(a)款的规定。

Section § 1530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法院如何指示受托人使用受益人的信托付款来清偿法院判决的债务。通常,这不能超过受益人将收到的付款的 25%,并且受益人或其扶养人的基本扶养付款受到保护。此外,如果存在扶养判决(例如子女抚养费),它将优先于其他债务。即使受托人有权决定如何分配信托资金,这项法律也不会限制该权力。此外,受托人没有责任反对旨在清偿判决的申请。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5(a) 尽管根据第 15300 或 15301 条规定,信托受益人的权益转让受到限制,并且受本条限制,经判决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 709.010 条提出的申请,法院可以发出命令,指示受托人从受益人根据信托文书有权获得的款项中,或受托人行使其自由裁量权已决定或将来决定支付给受益人的款项中,清偿全部或部分判决。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5(b) 根据本条发出的命令不得要求受托人支付以清偿判决的金额,该金额超过原本应支付给受益人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的款项的 25%。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5(c) 根据本条发出的命令不得要求受托人支付以清偿判决的任何金额,该金额是法院认定为受益人及其所有受受益人扶养的人提供扶养所必需的。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5(d) 根据第 15305 条定义的扶养判决清偿令,优先于根据本条清偿判决的命令。根据本条命令用于清偿判决的任何金额,应扣除根据第 15305 条发出的扶养判决清偿令的金额,无论扶养判决清偿令是在本条命令之前还是之后发出。
(e)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5(e) 如果信托授予受托人对信托本金或收益(或两者)支付的自由裁量权,本条的任何规定均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或限制该自由裁量权。受托人没有义务反对根据本条清偿判决的申请,也没有义务代表受益人提出任何豁免请求。受托人不对根据本条发出的任何法院命令所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责任。
(f)CA 遗嘱认证 Code § 15306.5(f) 受制于 (d) 款,针对受益人在信托中的权益的所有金钱判决清偿令的总和,不得超过原本应支付给受益人或为受益人利益支付的款项的 25%。

Section § 153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债权人从信托受益人那里收取款项,如果受益人从信托中获得的金额超过了他们教育和供养所需的。即使信托规定受益人不能转让其权益,法院也可以命令受托人使用信托的额外资金来支付受益人的债务。

Section § 153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法院根据第15305、15306、15306.5或15307条作出了命令,该命令可以被更改。要请求更改,对此事有利益关系的人必须向作出原命令的同一法院提交申请。

Section § 153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受益人决定放弃或拒绝接受其在信托中的份额,这不被视为根据法律其他特定条款进行的权益转让。

受益人声明放弃或拒绝接受其在信托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不应被视为根据第15300条或15301条进行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