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520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特定条件下设立信托的不同方式。信托可以通过财产所有人声明其以受托人身份持有财产来设立;也可以通过财产所有人于其生前或去世时将财产转让给他人作为受托人来设立;还可以通过行使指定他人为受托人的权力,或者通过作出设立信托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来设立。

受本章其他规定约束,信托可以通过以下任何方式设立: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0(a) 财产所有人声明其以受托人身份持有该财产。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0(b) 财产所有人于其生前将财产转让给他人作为受托人。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0(c) 财产所有人通过遗嘱或在其死亡时生效的其他文书将财产转让给他人作为受托人。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0(d) 行使指定权将财产指定给他人作为受托人。
(e)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0(e) 设立信托的可强制执行的承诺。

Section § 152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信托要正式成立,设立信托的人(即委托人)必须清楚地表达他们设立信托的意图。

信托的设立仅在委托人适当表明设立信托的意图时方可成立。

Section § 15202

Explanation

只有当有财产或资产可以放入信托中时,才能设立信托。

信托的设立以存在信托财产为前提。

Section § 15203

Explanation

你可以为了任何目标设立信托,只要这个目标是合法的并且符合公共利益。

信托可以为任何不违法或不违背公共政策的目的而设立。

Section § 152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信托不会仅仅因为其设立目的宽泛或不明确而被视为无效,只要能够合理理解信托资产将如何用于实现该目的。

为不确定或一般目的设立的信托,如果能够合理确定信托财产的特定用途符合该目的,则不因此而无效。

Section § 15205

Explanation

对于非慈善信托,要使其有效,必须有受益人。信托文件必须清楚地指明受益人是谁,或者至少提供足够的细节,以便能够识别受益人。此外,信托文件也可以授权受托人或其他人,根据特定标准或自行决定来选择受益人。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5(a) 信托(慈善信托除外)仅在有受益人时方可设立。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5(b) 第(a)款的规定在信托文书规定了以下任一情形时得到满足: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5(b)(1) 受益人或受益人类别可合理确定,或已充分描述以便能够确定某人符合该描述或属于该类别。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5(b)(2) 授予受托人或其他人根据标准或由受托人或其他人酌情决定选择受益人的权力。

Section § 152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涉及房地产的信托必须以特定方式记录才能有效。它需要是书面形式,并由受托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或者由设立信托的人(委托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或者必须通过法律自动生效的程序来确认其有效性。

涉及不动产的信托,除非通过以下方法之一证明,否则无效: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6(a) 由受托人签署的书面文书,或由受托人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文书。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6(b) 由委托人签署的转让信托财产的书面文书,或由委托人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文书。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6(c) 依法产生。

Section § 1520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你想证明一个涉及个人财产的口头信托,你需要强有力的、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仅仅由设立信托的人(委托人)口头声明是不够的。任何提及信托文件的地方,实际上都指的是最初确立该信托所需的证据。

Section § 15208

Explanation
设立信托不需要你付出任何回报,但如果你承诺将来设立信托,该承诺只有在构成有效合同的一部分时才有效。

Section § 152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设立信托的人(委托人)去世后,如果存在某些条件,信托不会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它适用于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只有一个人设立了信托,同时担任受托人,并且在世时是唯一的受益人。第二,如果有多人设立了信托,其中一人或多人担任受托人,并且在世时信托的利益归属于其中一人或多人。

如果信托规定在委托人去世后设有一名或多名继承受益人,则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该信托不会无效、合并或终止: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9(a) 存在一名委托人,其在有生之年是唯一的受托人及唯一的受益人。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09(b) 存在两名或多名委托人,其中一名或多名是受托人,且信托的受益权益在委托人有生之年归属于一名或多名委托人。

Section § 15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设立了涉及房地产的信托,您可以在财产所在地的县记录员办公室正式备案。

根据本章设立的涉及不动产的信托,可在不动产全部或部分所在地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

Section § 1521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为非慈善公司、非法人社团或任何合法的非慈善目的设立的信托,受托人最长只能合法地执行21年。即使信托没有可以强制执行或终止它的特定受益人,并且即使信托原意是持续更长时间,这条规则也适用。

为非慈善公司或非法人社团设立的信托,或为合法的非慈善目的设立的信托,受托人仅可履行21年,无论是否存在可以寻求信托强制执行或终止的受益人,也无论信托条款是否设想了更长的期限。

Section § 1521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人们设立信托,在他们去世后照护其宠物。除非信托另有规定,否则信托在委托人去世时仍存活的最后一只宠物死亡时终止。信托中的资金必须仅用于宠物的利益,不得用于受托人的个人用途。信托终止时,任何剩余资金将按信托规定分配,或归于委托人的继承人。如果未指定受托人,或无人能担任受托人,法院将指定一名。任何关心宠物福利的人都可以请求法院确保信托得到正确管理。财务报告必须提供给受益人,除非信托规模较小(低于 40,000 美元),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不需要向法院备案。信托中指定的任何人,或任何动物慈善机构,都可以检查宠物、其生活条件或信托的财务记录。该信托不能提前终止,也不受法律中某些其他条款的影响。此处的“动物”指信托旨在帮助的宠物或家养动物。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a) 受本节要求约束,动物照护信托是一种合法的非慈善目的信托。除非信托中另有明确规定,信托在委托人去世之日仍存活的动物全部死亡时终止。动物信托的管理文书应作广义解释,以使信托符合本节规定,排除对处分仅具建议性或名誉性质的推定,并执行委托人的普遍意图。外部证据在确定委托人意图时可予采纳。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b) 动物照护信托须符合以下要求:
(1)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b)(1) 除非信托文书中另有明确规定,本金或收益不得转为受托人使用,或用于除动物利益之外的任何用途。
(2)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b)(2) 信托终止时,受托人应按以下顺序分配未动用的信托财产:
(A)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b)(2)(A) 按照信托文书中的指示。
(B)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b)(2)(B) 如果信托是在委托人遗嘱的非剩余条款中设立的,或在委托人遗嘱的附录中设立的,则根据委托人遗嘱中的剩余条款进行分配。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b)(2)(C) 如果适用 (A) 或 (B) 项未能分配未动用的信托财产,则根据第 21114 节分配给委托人的继承人。
(3)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b)(3) 为第 21110 节之目的,第 (2) 款 (B) 项所述的剩余条款应被视为根据信托条款设立未来权益。
(c)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c) 本金或收益的预期用途可由信托文书中为此目的指定的人执行,或者,如果未指定,则由法院指定的人执行。除了第 17200 节 (a) 款中确定的人之外,任何关心动物福利的人或任何以动物照护为主要活动的非营利慈善组织,均可根据第 5 部分第 3 章(自第 17200 节起)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处理该信托。
(d)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d) 如果未指定受托人,或没有指定受托人或继任受托人愿意或能够任职,法院应指定一名受托人。如果需要确保预期用途得以实现,并且信托文书中未指定继任受托人,或者没有指定的继任受托人同意任职或能够任职,法院可以命令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法院指定的受托人。法院还可以作出其认为适当的所有其他命令和裁定,以实现委托人的意图和本节的目的。
(e)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e) 第 16062 节要求的账目报告应提供给如果动物当时已死亡则有权获得分配的受益人,以及任何以动物照护为主要活动并已书面要求这些账目报告的非营利慈善公司。但是,如果信托资产的价值不超过四万美元 (40,000 美元),则无需因受托人信托关系的存在而要求提交备案、报告、登记、定期账目报告、资金单独保管、任命或费用,除非法院命令或信托文书要求。
(f)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f) 任何受益人、任何由信托文书或法院指定执行信托的人,或任何以动物照护为主要活动的非营利慈善公司,均可根据合理请求检查动物、动物饲养的场所,或信托的账簿和记录。
(g)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g) 受本节管辖的信托不受第 15408 节 (b) 款规定的终止限制。
(h)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h) 第 15211 节不适用于受本节管辖的信托。
(i)CA 遗嘱认证 Code § 15212(i) 为本节之目的,“动物”指为其设立信托的家养动物或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