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各县在选民登记活动上花费的资金能够获得报销。州政府在州务卿和审计长的参与下,会制定一个公式来确定每个县应报销的金额。各县需要在2月15日之前向审计长提交上一财政年度的费用报销申请。

Section § 21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务卿向地方选举官员、非营利组织和非法人团体提供拨款。这些拨款主要用于两个目的:首先,根据2002年《帮助美国投票法案》的要求,开展帮助教育和联系选民的项目。其次,同样遵守该法案,改善残疾人的投票可及性。这些举措的资金来源于联邦《帮助美国投票法案》的特定条款。

州务卿可以向地方选举官员、非营利公司和非法人协会提供拨款,用于以下目的:
(a)CA 选举 Code § 2131(a) 根据2002年《帮助美国投票法案》(P.L. 107-252)的要求,使用该法案第101条和第251条向本州提供的资金,开展选民外联和选民教育项目。
(b)CA 选举 Code § 2131(b) 根据2002年《帮助美国投票法案》(P.L. 107-252)的要求,使用该法案第261条向本州提供的资金,提高残疾合格选民的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