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加州的县花费额外资金更新和清理其选民登记记录时,州政府将使用由立法机关拨付的资金偿还他们。这一过程被称为“清理”选民登记档案。

由立法机关拨款,审计长应向县偿还县因根据第2条(从第2220节开始)清理选民登记档案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Section § 2241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县想申请报销选举费用,它需要根据州务卿决定的具体指导方针,向审计长报告注册选民人数。该县必须在包括直接初选和普选的选举年份的10月31日之前提交这些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