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选举 Code § 12260(a) 选举官员可以更改或修改任何选区边界。
(b)CA 选举 Code § 12260(b) 如果进行任何更改或修改,选举官员应准备新的详细地图或其外部描述,或两者兼备。如果提出请求,县测量员应协助选举官员准备详细地图或外部描述。
(c)CA 选举 Code § 12260(c) 选举官员应根据任何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提供以下信息:
(1)CA 选举 Code § 12260(c)(1) 在当前日历年和紧接的两个日历年内进行的所有选区边界更改和修改。
(2)CA 选举 Code § 12260(c)(2) 在当前日历年和紧接的两个日历年内进行的所有选区合并,并指明进行合并的选举。
(d)CA 选举 Code § 12260(d) 根据(c)款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应包括更改或修改前的选区编号,以及对更改或修改的描述(包括选区编号)。该描述可以包括地图。
(e)Copy CA 选举 Code § 12260(e)
(c)Copy CA 选举 Code § 12260(e)(c)款和(d)款所述的信息应按每个日历年进行汇编,并应妥善保存和归档,以便任何人在请求时均可查阅。
(f)CA 选举 Code § 12260(f) 选举官员可以向请求信息的人收取为补偿管辖区因提供本节要求的信息副本而产生的实际费用所需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