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2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选举官员更改选区边界,如果更改,则要求他们准备新的地图或描述。县测量员可以提供帮助。过去三年内的任何更改都必须记录下来,并提供给任何提出请求的人。这包括详细说明哪些选区发生了变化,进行了哪些合并,并且可以包括地图。这些信息必须每年保持可查阅。官员可以收取费用来弥补提供这些信息的成本。

(a)CA 选举 Code § 12260(a) 选举官员可以更改或修改任何选区边界。
(b)CA 选举 Code § 12260(b) 如果进行任何更改或修改,选举官员应准备新的详细地图或其外部描述,或两者兼备。如果提出请求,县测量员应协助选举官员准备详细地图或外部描述。
(c)CA 选举 Code § 12260(c) 选举官员应根据任何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提供以下信息:
(1)CA 选举 Code § 12260(c)(1) 在当前日历年和紧接的两个日历年内进行的所有选区边界更改和修改。
(2)CA 选举 Code § 12260(c)(2) 在当前日历年和紧接的两个日历年内进行的所有选区合并,并指明进行合并的选举。
(d)CA 选举 Code § 12260(d) 根据(c)款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应包括更改或修改前的选区编号,以及对更改或修改的描述(包括选区编号)。该描述可以包括地图。
(e)Copy CA 选举 Code § 12260(e)
(c)Copy CA 选举 Code § 12260(e)(c)款和(d)款所述的信息应按每个日历年进行汇编,并应妥善保存和归档,以便任何人在请求时均可查阅。
(f)CA 选举 Code § 12260(f) 选举官员可以向请求信息的人收取为补偿管辖区因提供本节要求的信息副本而产生的实际费用所需的金额。

Section § 122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大选的投票选区边界通常应与直接初选的边界一致。但是,如果人口发生变化,如果选区有超过1,000名选民,或者如果选区边界需要因管辖区边界变化或选举合并而调整,则可以进行更改。当选区合并时,这些更改也适用。

这项规定于2005年1月1日开始生效。

(a)CA 选举 Code § 12261(a) 大选的选区边界应与直接初选所确定的边界相同,除非有必要因人口变化而增减选区,或划分包含1,000名以上选民的选区,或因管辖区边界变化而改变选区边界,或因选举合并而改变。在合并选区时,也可对选区边界进行更改。
(b)CA 选举 Code § 12261(b) 本节将于2005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12262

Explanation
如果投票区域的边界变更在选举前不到125天发生,这次变更将不会影响该次选举。居住在受近期边界变更影响区域内的人们,在该次选举中仍将按照旧的边界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