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5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州代表大会由代表不同职位的代表组成。每位州高级官员(如州长和副州长)、州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人、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立法机关、州平衡委员会和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国会等重要机构的成员,都有一名代表。

州代表大会应由下列每位官员的一名代表组成:
(a)CA 选举 Code § 7550(a) 州长。
(b)CA 选举 Code § 7550(b) 副州长。
(c)CA 选举 Code § 7550(c) 州司库。
(d)CA 选举 Code § 7550(d) 州审计长。
(e)CA 选举 Code § 7550(e) 州总检察长。
(f)CA 选举 Code § 7550(f) 州务卿。
(g)CA 选举 Code § 7550(g) 州平衡委员会的所有成员。
(h)CA 选举 Code § 7550(h) 所有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参议员和国会众议员。
(i)CA 选举 Code § 7550(i) 立法机关的所有成员。
(j)CA 选举 Code § 7550(j) 全国委员会委员。
(k)CA 选举 Code § 7550(k) 州中央委员会主席和州副主席。

Section § 75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州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代表分为三类:留任代表、被提名代表和委任代表。留任代表是指那些任期在直接初选后超过特定日期的政党官员。被提名代表是在初选中获得提名的候选人,他们的任期持续到该职位下一次需要提名时。委任代表则填补前两类代表留下的空缺,并通过特定程序选出以填补这些空缺。

州代表大会应由下列代表组成:
(a)CA 选举 Code § 7551(a) 第7550条中提及的每位官员,其被提名为该党候选人并当选,且其任期在立法者的情况下超过12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以及在其他官员的情况下,在紧随直接初选之后的1月1日之后的星期一;或为填补任何此类官员职位空缺而依法任命、选举或以其他方式指定的被任命人或继任者。这些代表是“留任代表”。
(b)CA 选举 Code § 7551(b) 为其提交提名文件并由该党在直接初选中提名的每位该党候选人。这些代表是“被提名代表”。任期超过两年的职位被提名人是每届后续州代表大会的代表,直至下一次直接初选,在该次初选中将再次进行该职位的提名。如果候选人在其被提名的当年举行的州代表大会上是“被提名代表”,并在随后的普选中当选该职位,则如果其政党需要举行代表大会,他或她应被视为其政党在下一个奇数年州代表大会的“留任代表”。
(c)CA 选举 Code § 7551(c) 为第7550条中提及的每位官员任命一名代表,这些官员既非由该党的“留任代表”代表,也非由“被提名代表”代表。这些代表应按照本章规定填补州代表大会空缺的方式选出和任命,并应被称为“委任代表”。

Section § 755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想参加州代表大会,他们必须注册为召开该大会的政党的成员。这意味着只有那些被官方认可为该政党成员的人才能加入。

Section § 755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政党成员席位何时出现空缺。如果党内没有留任代表或被提名代表,或者被提名人不符合某些规定,或者没有对某个职位进行提名,或者代表在大会前去世,都会出现空缺。

成员席位在以下任何情况下出现空缺:
(a)CA 选举 Code § 7556(a) 当该党没有“留任代表”或“被提名代表”时。
(b)CA 选举 Code § 7556(b) 当任何被提名人根据第7555条的规定或因本分部中规定的任何其他原因被取消成员资格时。
(c)CA 选举 Code § 7556(c) 当没有对选举产生的职位进行提名时。
(d)CA 选举 Code § 7556(d) 当一名代表在大会召开前死亡时。

Section § 75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利福尼亚州如何填补党代表的空缺。如果空缺发生在完全位于一个县内的选区,则由该县的党委员会任命一名来自该选区的人。在涵盖多个县的选区中,任命由在该选区内拥有最多注册选民的党委员会作出。如果没有县委员会符合资格或能够行事,则由州党委员会作出任命。对于与美国参议员或某些州官员相关的代表空缺,由州党委员会任命。如果国会选区代表出现空缺,州委员会将任命一名来自该选区内的人。

代表应按以下方式任命以填补成员空缺:
(a)CA 选举 Code § 7557(a) 如果空缺发生在完全位于单一县界内的参议院选区或众议院选区,则由该县的党县中央委员会任命。凡因未能提名一名与该党派有关联的人士而出现空缺时,不得选择不居住在相关参议院选区或众议院选区的人士来填补该空缺。
(b)CA 选举 Code § 7557(b) 如果空缺发生在由两个或更多县、两个或更多县的部分地区、或一个或更多县以及一个或更多县的部分地区组成的参议院选区或众议院选区,则由在该选区内代表比任何其他县中央委员会拥有更多美国独立党附属选民的县中央委员会任命。
(c)CA 选举 Code § 7557(c) 如果没有符合资格的县中央委员会行事,或符合资格的县中央委员会未能根据本节 (a) 或 (b) 款的规定行事,则任命应由该党的州中央委员会作出。
(d)CA 选举 Code § 7557(d) 如果空缺涉及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参议员的代表,或涉及第 7550 节中列出的任何州官员的代表,则由该党的州中央委员会任命。
(e)CA 选举 Code § 7557(e) 如果空缺涉及加利福尼亚州任何国会议员的代表,则由该党的州中央委员会任命一名居住在所代表国会选区内的选民。

Section § 75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中央委员会授权其主席任命代表,以填补州党代表大会的空缺,前提是这在委员会的权限范围内。

Section § 75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通过自身资格担任州代表大会代表,并且他们也在最近一次选举中成为代表,那么他们将因该选举而成为代表。任何由此产生的代表空缺将根据法律另一条款中的某些规定予以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