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一个以上县或全州范围内进行投票的所有候选人提名,提名文件在妥善整理后,可以按县装订在一起,但在任何情况下,由不同县选民签署的提名文件都不得装订在一起。
独立提名提名文件的安排与审查
Section § 8501
这项法律规定,当你为将在一个以上县或全州范围内列入选票的候选人收集提名文件时,你可以按县整理这些文件。但是,你不能将来自不同县的文件装订在一起。
候选人提名 提名文件 县级提名
Section § 8502
本法律条款规定,提名文件必须提交给县选举官员进行审查,然后正式备案。提交和备案的时间安排由第8403条另行规定。
提名文件应交由县选举官员审查,并由其根据第8403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备案。
提名文件 县选举官员 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