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总统初选,美国独立党选票的格式应受第13部第2章(自第13100条起)管辖,但有以下例外:
(a)CA 选举 Code § 6620(a) 代替标题“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仅投选一组”应出现标题“总统偏好,投选一人”。
(b)CA 选举 Code § 6620(b) 已选和未选的总统候选人应列于(a)款规定的标题下方。
(c)CA 选举 Code § 6620(c) 在总统候选人下方,应在同一列中,或如果第一列空间不足则在下一列中,出现标题“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投选一组。”
(d)CA 选举 Code § 6620(d) 选民须知应与第13部第2章(自第13100条起)中规定的相同,但应以以下文字开头:“如欲表达您对总统提名候选人的偏好,请在候选人姓名旁的方框内盖上一个叉号(+)。您在此选票部分的投票仅为建议性。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将在选票的代表选举部分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