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58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这里的规则,即关于如何提名初选选票上总统部分的候选人。它还涵盖了如何提名那些支持特定候选人或不承诺支持任何候选人的代表团。

本条适用于初选选票上总统偏好部分的候选人提名,承诺支持特定候选人竞选的代表团名单的提名,以及未表明对特定候选人偏好的代表团名单的提名。

Section § 6581

Explanation

为了参加总统初选,提名文件必须正确填写、签署并核实。这些文件需要在初选前至少81天提交给相关县的选举官员。

妥善准备、分发、签署并核实的提名文件,应在总统初选前至少81天,提交至其分发所在县的选举官员处进行审查。

Section § 6582

Explanation
如果您签署总统初选选票的提名文件,您只能签署一份。您还必须声明您打算支持谁,写明您的住址,并提供您的街道和门牌号(如适用)。

Section § 658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候选人的提名文件可以分成几个部分提交,这些部分被称为“节”。每个部分都必须包含总统候选人或代表的姓名,以及(如果适用)他们对某位总统候选人的偏好。它还应该说明该文件是在哪个县流通的。只有在该县注册为美国独立党成员的选民才能签署这些提名文件。

Section § 65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请愿书的每一部分都必须设置有编号的签名行。此外,它规定必须附上收集签名者的宣誓书,该宣誓书必须符合第104条的标准。不需要额外的宣誓书。

Section § 65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人提交经核实的提名文件时,会假定签名是真实的,并且来自实际选民。除非通过将签名与选举办公室存档的签名进行比对而另有证明,否则此假定一直有效。

经核实的提名文件是初步证据,证明签名是真实的,且签署人是选民,除非通过将签名与选举官员办公室的选民登记宣誓书进行比对而另有证明。

Section § 6586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用于选票总统初选部分的提名文件的格式和要求,特别是针对美国独立党。它包括一份签署人声明,选民在此声明中确认支持某位特定的总统初选候选人,并声明他们未曾提名任何其他候选人担任同一职务。该提名文件还包含一份传阅人宣誓书,其中收集签名的人必须声明自己年满18岁,提供其住所详细信息,并以作伪证处罚声明所有签名均合法且当面收集。

候选人参加总统初选选票的提名文件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选民代表总统初选候选人签署的提名文件部分
部分 ____________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县。美国独立党总统初选选票总统初选候选人的提名文件。
加利福尼亚州

ss.
签署人声明
我,以下签署人,是加利福尼亚州____________县的选民,并已注册为有意加入美国独立党。我在此提名____________作为美国独立党总统初选选票的总统初选部分候选人,该候选人将在定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举行的总统初选中被投票。我未曾签署任何其他候选人或任何代表团参加该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提名文件,我进一步声明我打算支持此处提及的候选人。
编号 _____ 签名 _____ 打印姓名 _____ 住所
 1.
 2.
 3.
等等。 
传阅人宣誓书
我,______,郑重宣誓(或声明)以下所有内容:
1. 我已年满18周岁。
2. 我的住所地址,包括街道和门牌号,是

 [如果不存在街道或门牌号,足以方便确定其位置的住所描述是
。]
3. 我在____县为美国独立党总统初选候选人的提名文件征集了签名;本提名文件从1到____(含)的所有签名均在我面前签署,这些签名是在20__年__月__日和20__年__月__日之间获得的,并且据我所知和所信,每个签名都是其所声称之人的真实签名。
我在此作伪证处罚声明,以上内容真实无误。
 
(签署) _____ 征集人 _____

Section § 6587

Explanation

这部分法律规定了如何提名美国独立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团体。支持此提名的选民必须填写一份特定表格,其中包含他们的个人详细信息,并确认他们未签署过任何其他相同职位的提名。

他们还必须声明他们打算支持这些候选人。

该表格包含一个签署人声明部分,选民在此处认可候选人并提供其信息。此外,还有一个征集人宣誓书,由收集签名的人填写。该宣誓书确认他们已年满18岁,其居住地,以及他们见证了签名的收集过程。他们必须在伪证罪的惩罚下声明每个签名都是真实的,并且是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收集的。

提交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团体的提名文件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选民代表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团体签署的提名文件部分
第____________节 第____________页
____________县。美国独立党代表候选人团体选举提名文件,承诺支持____________作为总统候选人,或不表明偏好,视情况而定。
加利福尼亚州

兹证明。
签署人声明
我,以下签署人,是加利福尼亚州____________县的选民,并已注册为有意加入美国独立党。我特此提名以下人员:
_____ 居住地
城市
编号 _____ 姓名 _____ 或城镇 _____ 县
1.
2.
3.
等等。
(达到所需人数) 等等,作为美国独立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将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举行的总统初选中投票。我未签署任何其他相同职位的候选人提名文件,或初选选票中总统偏好部分的任何候选人提名文件,我进一步声明我打算支持此处提名的候选人。
编号 _____ 签名 _____ 打印姓名 _____ 居住地
1.
2.
3.
等等。
征集人宣誓书
我,______,郑重宣誓(或声明)以下各项:
1.我已年满18周岁或以上。
2.我的居住地址,包括街道和门牌号,是

 [如果没有街道或门牌号,足以明确确定其位置的居住地描述是
。]
3.我在____县为上述签署人声明中列出的候选人团体征集了签名,该团体是美国独立党提名并选举的代表,旨在代表加利福尼亚州参加该党下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本提名文件此部分中编号从1到____(含)的所有签名都是在我面前签署的,这些签名是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之间获得的,并且据我所知和所信,每个签名都是其所声称的那个人的真实签名。
我在伪证罪的惩罚下声明前述内容真实无误。
 
(签名) _____ 签名征集人 _____

Section § 65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为候选人提名文件征集签名的人可以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这个时间段是总统初选前81天到120天之间。

签名征集人可以在总统初选前不少于81天且不多于120天的任何时间,为候选人或候选人团体的提名文件征集签名。

Section § 65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选举官员及其副手不得为请愿书或任何其他目的收集签名。此外,任何人都不得在投票站或投票亭100英尺范围内收集签名。

选举官员或副选举官员不得担任签名征集人,且签名征集人不得在任何投票亭或投票站100英尺范围内征集签名。

Section § 6593

Explanation

提名文件的一个部分一旦核实,就会退还给候选人或其代表。从一个县收集的所有部分必须由候选人或其团队收集,并提交给选举官员进行审查。

提名文件的每个部分在核实后,应退还给候选人、委员会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任何县流通的所有部分应由候选人、委员会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收集,他们应整理并将这些部分留给选举官员进行审查。

Section § 6594

Explanation
在提交候选人或候选人团体的提名书之前,提名书的各部分必须按顺序编号。

Section § 659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各县可以根据需要整理和保管提名文件。然而,由不同县选民签署的提名文件不得合并或装订在一起。

Section § 65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选举官员彻底审查提名文件。他们必须将每位选民的姓名与选民登记记录进行核对。如果选民的信息不符,或者选民没有声明有意加入指定的政党,他们的姓名将被标记为“不充分”,并从提名程序中排除。

选举官员应审查所有提交给他/她审查的提名文件,并应不予考虑并标记为“不充分”其所在县的任何选民的姓名,如果该姓名在选举官员办公室的注册宣誓书上的笔迹不符。他/她还应不予考虑并标记为“不充分”其所在县的任何未声明有意加入提名文件中所列政党的选民的姓名。

Section § 6597

Explanation
选举官员收到提名文件后,有五天时间进行核查,证明有多少姓名是有效的,然后将文件和证明送交州务卿备案。

Section § 6598

Explanation

本节描述了县选举官员在认证参加总统初选的候选人提名文件时应使用的官方表格。它要求官员确认他们已审查了提名文件,并明确被认为有效的姓名数量。该表格还包括一个列出候选人姓名的空间,并且必须由县选举官员或其副手签署并注明日期。

选举官员对一名候选人或一组候选人的提名文件出具的证明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县选举官员对候选人或候选人团体提名文件的证明
致州务卿:
我,________县的县选举官员,特此证明我已审查了本证明所附的、参加即将举行的总统初选的候选人或候选人团体的提名文件,并且我未标记为“不充分”的姓名数量为___________。
提名文件中列出的候选人或候选人团体包括以下人员(请注明候选人姓名):
等等。
等等。
等等。
日期:20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
县选举官员
由副手

Section § 659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当收集到足够签名以提名总统候选人或一组代表候选人参加初选投票时,州务卿必须通知该候选人或其代表,以及代表委员会的主席。州务卿还将告知他们,将不再接受额外签名。

在收到足够数量的签名以提名总统初选投票候选人后,州务卿应将该事实通知该候选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在收到足够数量的签名以提名一组代表候选人后,州务卿应将该事实通知该委员会主席。
在每种情况下,州务卿应告知收到通知的人,将不再接收更多签名。